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選報專業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分土建和安裝兩個子專業。從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專業工作的人員報“安裝”專業,考“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安裝)”科目;其他報“土建”專業,考“建筑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科目。
二、報考對象及條件
凡在建設、設計、施工、工程造價咨詢、工程咨詢、工程造價管理等單位和部門中,從事工程建設、計價、評估、評價、技術經濟分析和工程造價(工程估、概、預、結、決算)審查(核)、控制及管理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均可報考。
在我省(包括省外在粵)工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具備下列學歷、資歷條件者,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參加全科(報考級別為“考四科”)考試: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部分科目,只考“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兩科(報考級別為“考二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造價工作業務滿15年。
2.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造價工作業務滿20年。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造價工作業務滿25年。
以上所要求的學歷證書必須是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專業工作資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09年底。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自行用A4紙從網上下載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首次報考和續考考生都必須提交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符合免考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還須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聘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5.外省市轉入考生需提交轉考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用A4紙復印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附件2
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
報名點: 報名序號:
姓名 |
|
性別 |
|
身份證號 |
|
照片
(大一寸) | |||||||||||||||||
國籍地區 |
|
學 歷 |
|
學 位 |
| ||||||||||||||||||
畢業院校 |
|
所學專業 |
| ||||||||||||||||||||
畢業時間 |
|
專業名稱 |
| ||||||||||||||||||||
專業技術職務 |
|
獲得證書時間 |
|
專業工作年限 |
| ||||||||||||||||||
工作單位 |
|
聯系電話 |
| ||||||||||||||||||||
通信地址 |
|
郵政編碼 |
| ||||||||||||||||||||
報考級別 |
|
是否申請免試部分科目 |
|
上一年檔案號 |
| ||||||||||||||||||
通 過 科 目 |
2009年報考科目 | ||||||||||||||||||||||
|
| ||||||||||||||||||||||
工 作 簡 歷 | |||||||||||||||||||||||
起 止 年 月 |
在 何 單 位 |
從事何種專業工作 | |||||||||||||||||||||
|
|
| |||||||||||||||||||||
|
|
| |||||||||||||||||||||
|
|
| |||||||||||||||||||||
|
|
|
一、填表注意事項: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網上報名后,用A4紙直接下載雙面打印,交單位審核蓋章。
2.此表“單位審核”欄由單位填寫。單位對報考者所填內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實進行審核確認,加蓋公章。
3.考生對提交材料的準確性負責,網上確認的報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報名必須提交如下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首次報考和續考考生都必須提交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符合免考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還須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聘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5.外省市轉入考生需提交轉考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用A4紙復印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三、聲明:
我提供的證件材料真實準確,本表所填的內容與網上報名內容一致,如不真實、準確、一致,我負由此引起的后果。
報考者(本人簽名):
2009年
單 位 審 核 |
經審核,該同志所提供的學歷、資歷真實、準確,具備(請在以下□內打“√” ): □報考級別為“考四科”土建專業條件; □報考級別為“考四科”安裝專業條件; □報考級別為“考二科”條件。
單位蓋章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 ||||
市建設主管部門意見 |
市人事考試管理機構意見 | ||||
單位蓋章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
單位蓋章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 ||||
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意見 |
省人事考試局意見 | ||||
單位蓋章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
單位蓋章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 ||||
考試時間 |
2009年10月24、25日 |
資格證書編號 |
| ||
發 證 機 構 意 見 |
(章)
年 月 日 |
1. 單位審核欄內,經辦人不簽名(蓋章),不予受理。
2.發證機構意見欄由省人事考試局填寫。
3.發證后,考生應將此表交回單位存入個人檔案中。
附件3
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類別 |
級別 |
專 業 |
科 目 | ||
代碼 |
名稱 |
代碼 |
名 稱 | ||
23.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
2.考二科 |
01 |
造價工程師 |
1 |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
2 |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
4.考四科 |
01 |
土建 專業 |
1 |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 |
2 |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
3 |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 ||||
4 |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 | ||||
02 |
安裝 專業 |
1 |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 ||
2 |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
3 |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 ||||
5 |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安裝) |
1.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對應上表級別、專業與科目代碼“填表”
2.上表內容與現用全國統一的《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對應一致。
附件4
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5月11日9:00至6月12日17:00 |
全省網上報名系統開通,受理考生網上報名。各市交費確認的具體時間由各市確定后公布。省直考區實行網上交費確認。 |
6月12日前 |
全省完成報名確認工作 |
6月22日前 |
各市報送報名數據庫、匯總表 |
9月14日前 |
安排考場、上報試卷預訂單、制作準考證 |
9月30日起 |
考生自行打印準考證 |
10月24、25日 |
考試 |
12月5日前 |
完成閱卷工作并向部人事考試中心報成績信息 |
12月25日前 |
公布考試成績 |
各市收到省人事廳或省人事考試局下發的考試合格人員名單文件后七個工作日內 |
各市報送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報考材料和報考資格初次審核情況報送省人事考試局 |
(略)
附件6
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
人考中心函〔2004〕58號
關于200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大連市人事廳(局)人事考試中心:
根據有關部門的要求,200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命題已作變更,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地在組織報名時,務必將建設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通知》(建標[2003]206號,以下簡稱《通知》)內容告知考生,注意學習了解有關文件精神。
二、200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中涉及的相關內容和考試的命題均以《通知》精神為準。原《關于調整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若干規定》(建標[1993]894號)文件同時廢止。
三、《通知》以及附件(“建設安裝工程費用參考計算方法”、“建設安裝工程計價程序”),考生可通過登陸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網站首頁http://www.ceca.org.cn和我中心網站www.cpta.com.cn下載。
四、關于考試科目中涉及工程量計量部分,說明如下:
(一) 按照《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要求,對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和定額計價模式下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均需掌握。
(二) 在《工程造價案例分析》考試中,上述兩個工程量計算規則的不同之處在考試中不作要求,試題只涉及共同部分
附:建設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