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通知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09〕38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一)網上報名
我市網上報名時間: 2009年5月11日 9:00— 6月12日 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內登錄“東莞市專業資格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link.233.com/11218)進入我市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交費及報名確認
我市采取現場報考資格條件審核和現場刷卡繳交考務費報名確認方式。
我市“報名確認”時間: 2009年6月10日 —12日
地點:新城市中心區石竹路2號東莞市南城職業中學東門內。
聯系電話:22203889。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科目
10月24日 上午 9:00—11:30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下午 2:00—5:00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10月25日 上午 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安裝)
下午 2:00—6:00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三、考試方式
(一)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報考全部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為合格。
(二)造價工程師考試科目仍為4個。其中“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分為“土建”與“安裝”兩個子專業,考生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
(三)“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試題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四)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考試的詳細地址將在準考證上標明。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必須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東莞市專業資格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link.233.com/11218)用A4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粵價〔2001〕52號、粵價函〔2001〕237號文,考務費按每科65元收取
附件:1. 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附件1
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選報專業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分土建和安裝兩個子專業。從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專業工作的人員報“安裝”專業,考“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安裝)”科目;其他報“土建”專業,考“建筑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科目。
二、報考對象及條件
凡在建設、設計、施工、工程造價咨詢、工程咨詢、工程造價管理等單位和部門中,從事工程建設、計價、評估、評價、技術經濟分析和工程造價(工程估、概、預、結、決算)審查(核)、控制及管理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均可報考。
在我省(包括省外在粵)工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具備下列學歷、資歷條件者,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參加全科(報考級別為“考四科”)考試: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部分科目,只考“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兩科(報考級別為“考二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造價工作業務滿15年。
2.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造價工作業務滿20年。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造價工作業務滿25年。
以上所要求的學歷證書必須是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專業工作資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09年底。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自行用A4紙從網上下載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首次報考和續考考生都必須提交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符合免考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還須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聘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5.外省市轉入考生需提交轉考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用A4紙復印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