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請認真完整閱讀考務文件內容,否則將影響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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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201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2014〕149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201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各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一)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共同負責。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二)市人事考試辦公室負責本地區的報名組織工作。資格初審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共同負責。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報名資格的終審。
二、工作計劃與考區設置
考試時間定于10月18、19日兩天。
考試原則上在各省轄市均設置考點,考試具體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三、科目設置及管理模式
201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設置《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計價》、《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4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分為“土木建筑工程”與“安裝工程”2個子專業,報考人員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
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的資格證書;免試部分科目(免2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
四、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3個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于考場指定處。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報考條件
各地要嚴格按照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77號)和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發〔1998〕8號)(除第五款外)及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2001年上半年各專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2000〕100號)中對報考條件的有關規定做好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居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已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已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二)在《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6〕77號)下發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和《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兩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計價》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報名參加考試的,請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四)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考者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4年12月31日。
六、報名組織
(一)201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報名網址: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zg.cpta.com.cn),具體報名通知請登錄徐州人事考試網(www.xzrsks.com)進行查看。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使用統一報名平臺開展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試點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號)精神,全國統一報名系統檔案庫僅包含成績有效期內報考人員檔案信息,凡在網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信息的為老考生,網報檔案庫中不存在檔案信息的,一律按新報考人員處理。201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網報系統檔案庫只包含2012年和2013年報考人員檔案信息。
(二)新考生報名
新考生報名流程包括:注冊、照片上傳、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初審、交報名表、網上繳費確認。
網上報名、照片上傳時間:7月18日9:00-7月24日17:00。
資格初審時間:7月24-25日(9:00-11:30,14:00-17:00)。
網上繳費時間:7月24日9:00-7月31日16:00(繳費截止后,系統將自動關閉,無法再繳費,也無現場繳費,請務必在繳費時間截止前完成網上支付)。
凡報名參加此項考試的新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將有關報名材料送至徐州市建筑行業協會咨詢部(原徐州市建工局辦公樓四樓)(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48號4樓401室,乘公交到“交通銀行站”或“九州大廈站”下)進行現場資格初審,對逾期未來者視為自動放棄新考生現場資格初審時,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打印的2014年度報名表(黑白打印,本人必須簽名,左下角必須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同時2001年后取得(含2001年)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還須提供網上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材料可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網址:www.chsi.com.cn)通過“零散查詢”獲取學歷認證信息,即含二維碼驗證并在有效驗證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專業技術職務(限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原件(報名表左下角“單位意見”一欄填寫“該同志從事 工作已滿 年”,空格填寫完整并蓋章即可,不必單獨出具)。
現場資格初審前報考人員必須將以上材料裝訂整齊后(報名表必須在第一頁)交至現場審核人處。
報考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對新報考人員的報名材料各市應認真審核原件,對按要求提供的復印件,審核人必須在確認審核無誤后簽名并加蓋審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簽名和加蓋審核印章的相關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
(三)老考生報名(僅指2012年和2013年考生)
老考生(有檔案號),只要在網上注冊后按要求填寫相應報名信息(含照片),網上支付成功即完成報名,無需到現場進行資格初審,無需再提交其他報考證明材料。
網上報名、照片上傳時間:7月18日9:00-7月24日16:00。
網上繳費時間:7月18日9:00-7月31日16:00(繳費截止后,系統將自動關閉,無法再繳費,也無現場繳費,請務必在繳費時間截止前完成網上支付)。
報考人員應學習并熟知2011年3月15日頒布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凡在以往年度參加人事考試有嚴重違紀行為的考生,從違紀當日算起,未滿2年者不得報名參加本次考試,一經發現將取消報名資格,不退還報名發生的各種費用。
(四)所有報考人員網上支付成功即報名完成,未按時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
(五)各考區及時將所有報考人員信息和報名匯總名冊、初審合格的新報考人員的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報省人事考試中心,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報名資格進行終審。請考生在此期間關注徐州人事考試網(www.xzrsks.com)上發布的相關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訊暢通,如需核補材料的考生請在公告信息規定時間內提供,逾期將按自動放棄處理。終審結果發布時間如有變動,以省廳具體公布時間為準。
(六)為便于準確掌握港澳臺人員報考情況,請各地在報名時認真審核“國籍地區”信息項,防止報考人員誤填誤報。
(七)10月13日起,報考人員可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八)對報考資格條件、專業、學歷、資格初審等存有疑問的考生可聯系資格初審咨詢電話:(0516)85798231、85798098;網上報名、照片上傳、網上支付咨詢電話:(0516)80800320、85608529、83204796,其中7月29日-31日只開通85608529;證書領取地址:徐州新城區市行政中心東綜合樓A區232室(市職稱辦),咨詢電話:0516-85805790。
七、教材征訂及培訓工作
鑒于考前培訓已社會化,請報考人員按照自愿原則選擇具有培訓資質、信譽良好、教學水平高的培訓機構參加培訓。考試使用2013年版《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及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建設工程造價管理》(2013版)、《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2013版)、《建設工程計價》(2013版)(2014年修訂)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訂),《建設工程計價》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使用舊版本教材的報考人員可以從中國建設工程造價協會網站(網址www.ceca.org.cn)或中國計劃出版社網站(網址:www.jhpress.com)下載“教材修改說明”。
八、收費事宜
(一)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明確我省部分人事考試收費項目、標準及有關問題的函》(蘇價費〔2002〕9號、蘇財綜〔2002〕5號)精神,201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觀題按每人每科120元標準收取,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請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省直考區務必于報名結束后即將相應費用匯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二)需要報銷的考生請于考試結束后一個月內 (節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準考證與身份證(代領者須持代領者的身份證和考生身份證與準考證)到新城區行政中心東綜合樓A區A126室市人保局財務室(徐州市新城區昆侖大道1號,市內可乘91路、92路、93路、95路車)領取。請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領取,逾期不補(考試時不需要出具票據)。
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徐州市城鄉建設局
2014年7月10日
附件下載:
照片審核處理工具使用說明
資格考試信息修改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