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2011年度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和合格人員名單的通知
閩人辦〔2012〕6號
各設區市公務員局(人事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辦公室,省直有關單位人事部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1年度造價工程師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1〕126號)文件,現將考試合格標準及我省合格人員名單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資格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
造價工程師 |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
120分 |
72分 | |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140分 |
84分 | ||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 |
100分 |
60分 | ||
設工程技術與計量 |
土建 |
100分 |
60分 | |
安裝 |
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放及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下載附件:2011造價合格人員名單附件.xls
福建省公務員局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