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深圳考生:
2013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成績及合格標準已在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公布,請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內考試合格的深圳考生,按以下安排提交報名資料。
一、時間
2014年3月13日至19日17:30(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溫馨提示:接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通知,未按規定期限提交報名資料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受理。
二、地點及地址
地點:深圳市考試院報名大廳審核發證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振華路100號深紡大廈C座東(華強賓館)二樓。
三、資料清單及要求
(一)須提交的資料如下:
1、《2013年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表》(考生從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二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交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資格證書和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資料中涉及原件及復印件的,原件經審核后退回、復印件均用A4紙復印,由報考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深圳市考試院將按照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3〕40號)及省人事考試局的相關要求,將合格考生提交的報名資料上報省人事考試局、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審核,審核合格的,由省人事考試局制作和核發證書;審核不合格的,省人事考試局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注意事項
(一)2014年3月25日為2013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提交報名資料的最后期限,請務必按本通知規定的時間和相關要求,到指定地點提交報名資料接受資格審核,逾期提交,省人事考試局將不再受理,證書將無法制發。
(二)完成提交報名資料的考生,留意網上證書發放通知即可,無須電話咨詢。待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將制作好的考生證書下發至本院后,本院及時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證書信息”欄發布證書發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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