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招投標政策有哪些新變化?
(一)有前提的最低價中標為了遏制“惡意低價中標”現象,最低價中標必須滿足2個前提:招投標全過程電子化、保證公開透明和提供履約擔保。
(二)修訂招標范圍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被縮小和嚴格界定,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范圍主要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的采購等。
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詳細規定如下: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l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單項合同估算價低于第4、5、6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二、有哪些投標技巧建筑企業要掌握?
(一)投標策略
(1)高價贏利策略(20%~30%利潤),主要使用于施工條件差的工程。
(2)保本微利策略(0~10%利潤),主要使用于打開某地區的建筑市場。
(3)低價虧損策略,主要使用于分期建設的工程,低價獲得首期工程,為后期工程積累競爭優勢。
(二)投標技巧大家都熟知的投標技巧有突然降價、不平衡報價、先虧后贏、優惠取勝、聯合保標、多方案報價等等。
當然,投標價格是企業能否中標及盈利與否的關鍵點,但是一個工程的投標不僅要報價合理,而且要比技術、比經驗、比實力和信譽,所以建筑企業在投標過程中更應該注重企業綜合實力的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