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的通知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
現將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市規﹝2019﹞1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提高認識,明確責任
各地要統一思想,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職責,認真貫徹落實《通知》要求,明確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的認定標準,健全舉報受理機制,依法依規嚴厲查處違法問題,維護建筑市場秩序和建設工程各方責任主體的合法權益。
二、認真貫徹,加大宣傳
各地要通過電視、網絡、報刊等媒介,加大對《通知》的宣傳力度,引導建設工程各方責任主體依法依規簽訂合同,明確各方權利、義務、責任,嚴禁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和掛靠,營造良好建筑市場環境。
三、加強檢查,規范市場
各地要堅持問題導向、標本兼治,組織所轄縣市開展專項治理活動,特別是在國有投資項目上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并將專項治理開展情況逐級報送備查。自治區將根據各地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地州在全區范圍內進行通報,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四、健全機制,長效堅持
各地要堅持治建并舉、破立并進,在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監管手段、企業及個人信用檔案上拿出實招硬招,建立工作臺賬,健全常態化、長效化機制,進一步規范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活動,促進建筑業有序健康發展。
附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的通知.pdf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