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造價工程師證書領取時間已開始,各地造價工程師證書領取時間及地點均不一樣,一般在每年的4月至7月進行證書領取。講師專業解讀>>最新造價改革政策
2017年湖北造價工程師證書領取時間及地點(匯總) | |||
地市 | 時間 | 地點 | 查看詳情 |
省直 | 4月12日開始辦理 | 湖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社保大樓 | |
咸寧 | 已開始辦理 | 咸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
十堰 | 5月2日至5月20日 | 濮陽市人社局職稱科 | |
黃岡 | 9月30日前 | 黃岡市人事考試院 | |
襄陽 | 4月28日開始辦理 | 襄陽市人事考試院 | |
武漢 | 4月16日起 | 武漢市人事考試院 | |
恩施 | 4月23日開始發放 | 恩施州人事考試服務大廳 | |
孝感 | 4月24日開始 | 孝感市東城區人社服務大樓429室 | |
黃石 | 4月23日開始辦理 | 行政服務中心一樓人社局窗口 | |
宜昌 | 4月25日至5月11日 | 宜昌市沿江大道43號 | |
更新中.... |
湖北造價工程師證書領證事項:
1、持準考證或成績通知單(在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 “成績查詢”中查詢成績);
2、考生的身份證原件;
3、考生具備報名資格的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無效);
4、證書辦理不收取任何費用。
依照“人社部第31號令”的規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新頒發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正式實施。根據“人社部第31號令”第十條的要求,武漢市人事考試中心將對合格考生的考試資格進行復審。復審合格的,頒發執業資格證書;復審不合格的,成績作廢,證書收回。復審期間,如發現應試人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證書簽發機構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并按照“人社部第31號令”第七條處理。
下載233網校app>>開啟消息通知實時推送,不用擔心錯過證書領取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