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造價工程師、勘察設計(電氣、港口)、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藥師、一級建造師、土地登記代理人、審計專業等考試證書領取通知
2008年的造價工程師、勘察設計(電氣、港口)、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藥師、土地登記代理人、審計以及2007年一級建造師等職稱、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已到,請以上考生或代領人員按要求攜帶如下證件和物品到人事局219房間領取。特別提醒:每日上午領取證書!
一、造價工程師、勘察設計(電氣、港口)、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藥師、土地登記代理人、2007年一級建造師考試通過人員攜帶:
1、 準考證(原件);
2、 繼續教育證書(原件);
3、 畢業證(學歷證書原件);
4、 2張照片(一張一寸、一張兩寸,近照)
二、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通過人員攜帶:
1、 準考證(原件);
2、 繼續教育證書(原件);
3、 畢業證(學歷證書原件);
4、 3張一寸照片(近照)
領取證書正在辦理中,請考生速來辦理。各類職稱證書、執業資格證書請在考試結束后兩年內領取,過期不予辦理。
需要辦理繼續教育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請與市人事局培訓中心(217房間)聯系。
電話:282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