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證書注意事項
1、領取方式。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由各部門(單位)人事處統一組織,集中辦理。
2、資格審查。領取證書前各部門(單位)人事科要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對本部門(單位)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市人事考試中心將對審查結果進行復查,經復查不符合報考資格的將不予發放證書。
3、辦理時限。請在辦理證書通知規定時間內前來辦理,根據《關于發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1998〕8號)文件規定,過期不辦理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視為放棄資格,不再發放。
二、辦理證書需要的材料
辦理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需持本部門(單位)人事處開具的領取證書介紹信、辦理人身份證、所取證書人員名單,并提交以下材料:
1、領取職稱外語成績通知書還需提供《__年度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報名審核表》。
2、領取計算機應用能力合格證書還需提供《__年度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報名審核表》。
3、領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時還需提供:通過人員身份證原件、《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1份、與準考證及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同一底版2寸免冠照片1張。領取中級資格證書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以及必要的經濟、統計、審計資格證書原件。
三、補辦證書需要的材料
1、補辦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所需相關材料: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地市級以上、有國家統一刊號公開發行,報紙上需注明姓名、證書名稱、證書編號)、申請補證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存檔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復印件)及《補發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登記表》。
2、補辦職稱外語成績通知書所需相關材料:申請補證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補辦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所需相關材料: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地市級以上、有國家統一刊號、公開發行,報紙上須注明姓名、證書名稱、證書編號)、申請補證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補發工作每半年進行一次,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匯總后集中向上級部門申請補發。我市人事考試機構對申請補發證書人員進行審查登記,對符合要求的,將相關材料于每年的五月下旬或十一月下旬,報省人事考試中心。補發的資格證書通過原證書發放渠道領取。
四、證書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期及休息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五、證書辦理地點:聊城市人事考試中心(人才大廈二樓)
六、證書辦理咨詢電話:0635-2189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