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注冊證書及執業印章領取有關事宜通知
建筑業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我中心各類注冊證書及執業印章管理,根據注冊證書及執業印章管理規定,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望各單位嚴格按照通知要求領取證書及印章。
1、領取注冊證書及執業印章同步進行,由本人攜帶身份證領取,如代領,須附證書和印章所有人或公司出具的委托函及證書和印章所有人和代領人身份證原件。
2、證章領取人員名單及領取時間將在區住建廳網上公布,各領證章人員根據我中心下發的每一批次證書和印章領取通知所規定的領取時間段前來注冊中心領取證章,(領取時間為15個工作日內),如超過規定時間內未領取證章人員,注冊中心可代為保管30天,領取時除提供正常領取證章所需的手續外還需提供由所在公司出據延誤領取證章說明并由注冊中心主任簽字同意后方可領取。
3、超過領取時間30天以上我中心將不代為保管。
4、一級建造師及造價工程師印章制作,由住建部終審審核通過后,到我中心登記方可制作印章。
特此通知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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