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建注發〔2012〕19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的有關規定,為做好我省今年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的工作,現將2012年度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注冊有效期在2012年12月31日到期的注冊造價工程師應辦理延續注冊;
(二)注冊有效期已滿但未申請延續注冊的注冊造價工程師,若符合延續注冊條件的,可補辦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
二、申報方式
(一)所有申請延續注冊的人員必須通過注冊管理系統申報。申請人可登陸中國建設工程信息網(www.ccost.com)“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或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www.gdzczx.com)“注冊大廳”下的“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進入系統頁面后,點擊“注冊造價工程師登錄”,輸入用戶名和密碼,進入個人系統(未申請過密碼的點擊“獲取密碼”按鈕取得個人密碼)。登陸后點擊“延續注冊”,按照系統的提示將個人基本信息、工作業績、繼續教育等資料完整輸入,并按要求將照片、學時證明、勞動合同等掃描件上傳。掃描件要求完整和清楚可辨認。檢查無誤后打印申請表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
(二)將申請表打印后,必須點擊“延續注冊上報”按鈕,將數據上報到廣東省。未上報的人員一律不予辦理延續注冊。
(三)注冊單位在申請表上審核并加蓋單位公章。
(四)由注冊單位統一將申請延續注冊的有關資料送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對外辦事窗口辦理,地址:廣州市華樂路53號華樂大廈南塔14樓(花園酒店東側)。
三、申請延續注冊應提交的資料
(一)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申請表一式二份;
(二)與注冊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建議采用勞動主管部門的標準文本,有效合同期不少于1年且應有本人簽字);
(三)繼續教育證明(可在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www.gdzczx.com直接打印);
(四)具有造價咨詢資質的企業須提交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五)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原件;
(六)原單位解聘證明及企業更名通知書(延續注冊與機構內變更、企業更名同時辦理時需提供);
(七)社保證明(延續注冊與機構內變更同時辦理,且新注冊企業具有造價咨詢資質時需提供);
(八)人事檔案存檔證明(延續注冊與機構內變更同時辦理,且新注冊企業具有造價咨詢資質時需提供)。
四、延續注冊程序及其它事項
(一)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不合格不予延續注冊:
1.無工作業績的;
2.同時在兩個單位執業的;
3.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業的;
4.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或繼續教育未達到標準的;
5.在工程造價業務活動中有過失,造成重大損失,并受到行政處罰的。
(二)未能按規定辦理延續注冊或延續注冊不合格的人員,收回并注銷其注冊證書和執業專用章,并由建設部予以公告。
(三)辦理延續注冊的申請人若注冊單位發生變更可同時辦理變更注冊(需提交原聘用單位的解聘證明),在系統上申請延續注冊時修改相關變更內容即可,不需要另外在系統上申請變更注冊。
五、申報時間
注冊申報材料請于2012年10月15日至11月9日期間報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對外辦公窗口辦理,若無另行通知,逾期未報者2012年不再受理。
省注冊中心電話:86373218、83754622(傳真)
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201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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