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市直各有關部門、中央省屬駐濟各單位:
定于2010年5月31日前集中辦理2009年度經濟、安全工程師、造價工程師、執業藥師、統計、審計等專業(執業、職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請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市直、中央省屬駐濟部門(單位)人事科統一組織前來領取。領取時請攜帶通過人員身份證、準考證、學歷證書、必要的資格證書原件和《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下載)、兩寸照片一張(與準考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同一底版,黑白彩色兼可)。過期不再辦理,請有關單位、廣大考生相互轉告。各縣市區人事局、各有關部門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確定本縣市區、本部門的集中辦證時間,并提前一周進行預約,逾期不辦理的,轉入下一年度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