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及個人:
根據《關于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及延續注冊工作的通知》(建辦標函[2008]134號),《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的規定,我省決定開展2013年造價工程師初始、延續注冊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圍
(一)初始注冊:通過2012年及以前年度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并已取得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申請初始注冊。(其中2012年以前的合格人員辦理初始注冊時網絡系統需上傳“繼續教育培訓合格證明”);
(二)延續注冊:需延續注冊的人員共計29人,詳見下表:
孫翊 |
聶萍 |
王云飛 |
張弘 |
余詠 |
薛玉玲 |
丁昌海 |
行沛 |
張芝麗 |
田宏偉 |
陳穎 |
祁振坤 |
張云武 |
唐培武 |
朱益民 |
陳金華 |
肖澤春 |
吳健詠 |
彭虹 |
徐銘 |
陳忠明 |
馬仲剛 |
趙振榮 |
劉云 |
王光濤 |
劉澤俊 |
胥文華 |
鮑紹輝 |
田廣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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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交網絡申報材料的要求
(一)申請初始、延續注冊的人員應按照《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的有關規定,通過“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造價師管理網”(http://link.233.com/17790)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進行網絡申報,其中,初始注冊人員需新申請用戶名、密碼信息并登陸個人系統(延續注冊人員則直接輸入當年申請初始注冊時的用戶名、密碼登陸并填寫相關信息),網上申報的內容(如相關證書、證明掃描件、工作經歷、業績、繼續教育培訓情況等)必須上報完整。
(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申請注冊的書面及網上材料進行初審,報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審核。
三、提交書面申報材料的要求
(一)初始注冊:
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
(二)延續注冊:
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近兩年繼續教育培訓合格證明;
繼續教育培訓合格證明需登錄:云南省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網繼續教育欄目中下載,網址:http://link.233.com/19086);
四、受理時間及聯系方法
(一)受理時間:2012年4月8日至4月19日。(請務必按規定時限及上述要求提交相關注冊的網絡及書面材料,逾期提交者,初始注冊的將延至下一年度辦理;延續注冊的按相關規定其注冊證書(章)失效。)
(二)聯系人:胡 鵬
(三)受理地點: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標準定額處119室。 地址:昆明市紅塔東路3號
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標準定額處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