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中級會計考試報名時間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2021年3月10日-3月16日;第二階段為2021年3月22日-3月26日。本次報名資格審核實行網上審核。考試報名統一通過“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link.233.com/10280,下同)報名系統進行。【報名時間及入口】【報考條件一鍵查詢 | 報名照片一鍵處理】
一、考試報名
(一)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 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 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4. 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或近2年內(2019年3月至2021年2月)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
5. 已在本市完成會計人員信息登記。
(二)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 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 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 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 具備博士學位。
6. 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三)本通知所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四)本通知所述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定學歷前后依法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五)符合報名條件并在本市合法就業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六)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境外人士參加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考試試行管理辦法〉的通知》(滬人社規〔2019〕40號)的有關規定,符合報名條件的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以下簡稱新片區)合法工作的境外人士,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上述(五)、(六)項人員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應具備本通知規定的報名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或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