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24年中級《會計實務》考前N頁紙
2024年中級《會計實務》考前N頁紙
第一章 總論
一、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
(1)堅持誠信,守法奉公。這是對會計人員的自律要求;
(2)堅持準則,守責敬業。這是對會計人員的履職要求;
(3)堅持學習,守正創新。這是對會計人員的發展要求。
二、會計信息質量要求
可靠性、相關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實質重于形式、重要性、謹慎性和及時性。
第二章 存貨
一、存貨的期末計量
1.計量原則:按成本和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
2.可變現凈值=估計售價-進一步加工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
材料用途
用于出售 可變現凈值=原材料售價-原材料估計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
用于生產產品 可變現凈值=產成品售價-進一步加工將要發生的成本-產成品估計銷售費用和
相關稅費
是否有合同
簽訂合同部分 可變現凈值=合同價格-估計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
未簽訂合同部分 可變現凈值=市場售價-估計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
第三章固定資產
一、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
自行建造 企業將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或者研發過程中產出的產品或副產品對外銷售的,應當按照
《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等規定,對試運行銷售相關的收入和成本分別進
行會計處理,計入當期損益;不應將試運行銷售相關收入抵銷相關成本后的凈額沖減固定資產成本或者研發支出。
二、固定資產的處置
清理凈損益的處理
自然災害毀損、報廢(2024年改)
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
利得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外收入
出售、轉讓產生
損失 借:資產處置損益
貸:固定資產清理
利得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資產處置損益
第四章 無形資產
一、土地使用權的會計處理
2024年中級《會計實務》考前N頁紙
第一章 總論
一、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
(1)堅持誠信,守法奉公。這是對會計人員的自律要求;
(2)堅持準則,守責敬業。這是對會計人員的履職要求;
(3)堅持學習,守正創新。這是對會計人員的發展要求。
二、會計信息質量要求
可靠性、相關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實質重于形式、重要性、謹慎性和及時性。
第二章 存貨
一、存貨的期末計量
1.計量原則:按成本和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
2.可變現凈值=估計售價-進一步加工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
材料用途
用于出售 可變現凈值=原材料售價-原材料估計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
用于生產產品 可變現凈值=產成品售價-進一步加工將要發生的成本-產成品估計銷售費用和
相關稅費
是否有合同
簽訂合同部分 可變現凈值=合同價格-估計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
未簽訂合同部分 可變現凈值=市場售價-估計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
第三章固定資產
一、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
自行建造 企業將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或者研發過程中產出的產品或副產品對外銷售的,應當按照
《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等規定,對試運行銷售相關的收入和成本分別進
行會計處理,計入當期損益;不應將試運行銷售相關收入抵銷相關成本后的凈額沖減固定資產成本或者研發支出。
二、固定資產的處置
清理凈損益的處理
自然災害毀損、報廢(2024年改)
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
利得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外收入
出售、轉讓產生
損失 借:資產處置損益
貸:固定資產清理
利得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資產處置損益
第四章 無形資產
一、土地使用權的會計處理
情形 賬務處理
用于出租或資本增值 投資性房地產
用于建造廠房 無形資產
外購房屋價款中包含土地使用權和建筑物 可以合理分配:單獨確認為無形資產和固定資產
不能合理分配:全部作為固定資產
房地產開發企業用于建造商品房 存貨
第五章 投資性房地產
一、投資性房地產與非投資性房地產的轉換
情形 賬務處理
用于出租或資本增值 投資性房地產
用于建造廠房 無形資產
外購房屋價款中包含土地使用權和建筑物 可以合理分配:單獨確認為無形資產和固定資產
不能合理分配:全部作為固定資產
房地產開發企業用于建造商品房 存貨
第五章 投資性房地產
一、投資性房地產與非投資性房地產的轉換
類型 成本計量模式
成本模式下的轉換 (調換對應科目即可)
1.成投→非投
借:固定資產等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
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貸:投資性房地產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2.非投→成投
借:投資性房地產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等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
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公允價值模式下的轉換
3.公投→非投
借:固定資產等【轉換日公允價值】
貸:投資性房地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也可能在借方】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4.非投→公投
公允價值<原賬面價值
借:投資性房地產——成本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借方差額】
貸:固定資產等
(2)公允價值>原賬面價值(差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借:投資性房地產—成本【轉換日公允價值】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
其他綜合收益【貸方差額】
第六章 長期股權投資和合營安排
一、長期股權投資的轉換
(一)金融資產→權益法
類型 成本計量模式
成本模式下的轉換 (調換對應科目即可)
1.成投→非投
借:固定資產等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
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貸:投資性房地產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2.非投→成投
借:投資性房地產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等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
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公允價值模式下的轉換
3.公投→非投
借:固定資產等【轉換日公允價值】
貸:投資性房地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也可能在借方】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4.非投→公投
公允價值<原賬面價值
借:投資性房地產——成本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借方差額】
貸:固定資產等
(2)公允價值>原賬面價值(差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借:投資性房地產—成本【轉換日公允價值】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
其他綜合收益【貸方差額】
第六章 長期股權投資和合營安排
一、長期股權投資的轉換
(一)金融資產→權益法
交易性金融資產 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① 長投初始成本=原公允價值+新增成本
②原股權投資視同出售,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借:長期股權投資 (原公允+新股權公允)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原股權賬面)
銀行存款 (新增股權公允)
投資收益
① 長投初始成本=原公允價值+新增成本
借:長期股權投資 (原公允+新股權公允)
貸: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原股權賬面)
銀行存款 (新增股權公允)
盈余公積+利潤分配
② 原確認的其他綜合收益轉到留存收益
借:其他綜合收益
貸:盈余公積+利潤分配
③比較初始投資成本與按追加投資后新持股比例計算確定的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之間的
差額,前者<后者的,差額調整長投的賬面價值,并計入營業外收入
金融資產→成本法(非同一控制)
交易性金融資產 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① 長投初始成本=原股權公允價值+新增投資成本
②原股權投資視同出售,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借:長期股權投資 (公允+公允)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原股權賬面)
銀行存款 (新增股權公允)
投資收益
① 長投初始成本=原公允價值+新增成本
借:長期股權投資 (公允+公允)
貸: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原股權賬面)
銀行存款 (新增股權公允)
盈余公積+利潤分配
② 原確認的其他綜合收益轉到留存收益
借:其他綜合收益
貸:盈余公積+利潤分配
成本法→金融資產
處置部分股權
借:銀行存款 【處置部分收到價款】
貸:長期股權投資 【原賬面價值×處置比例】
投資收益 【差額,可能在借方】
剩余股權按公允價值計量
借: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 交易性金融資產【剩余股權在喪控日公允價值】
貸:長期股權投資 【原賬面價值×剩余股權比例】
投資收益 【差額,可能在借方】
權益法→金融資產
交易性金融資產 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① 長投初始成本=原公允價值+新增成本
②原股權投資視同出售,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借:長期股權投資 (原公允+新股權公允)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原股權賬面)
銀行存款 (新增股權公允)
投資收益
① 長投初始成本=原公允價值+新增成本
借:長期股權投資 (原公允+新股權公允)
貸: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原股權賬面)
銀行存款 (新增股權公允)
盈余公積+利潤分配
② 原確認的其他綜合收益轉到留存收益
借:其他綜合收益
貸:盈余公積+利潤分配
③比較初始投資成本與按追加投資后新持股比例計算確定的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之間的
差額,前者<后者的,差額調整長投的賬面價值,并計入營業外收入
金融資產→成本法(非同一控制)
交易性金融資產 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① 長投初始成本=原股權公允價值+新增投資成本
②原股權投資視同出售,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借:長期股權投資 (公允+公允)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原股權賬面)
銀行存款 (新增股權公允)
投資收益
① 長投初始成本=原公允價值+新增成本
借:長期股權投資 (公允+公允)
貸: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原股權賬面)
銀行存款 (新增股權公允)
盈余公積+利潤分配
② 原確認的其他綜合收益轉到留存收益
借:其他綜合收益
貸:盈余公積+利潤分配
成本法→金融資產
處置部分股權
借:銀行存款 【處置部分收到價款】
貸:長期股權投資 【原賬面價值×處置比例】
投資收益 【差額,可能在借方】
剩余股權按公允價值計量
借: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 交易性金融資產【剩余股權在喪控日公允價值】
貸:長期股權投資 【原賬面價值×剩余股權比例】
投資收益 【差額,可能在借方】
權益法→金融資產
處置部分股權
借:銀行存款 【處置部分收到價款】
貸: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損益調整/其他綜合收益/其他權益變動
投資收益 【差額,可能在借方】
剩余股權按公允價值計量
借: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 交易性金融資產【剩余股權在喪控日公允價值】
貸: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損益調整/其他綜合收益/其他權益變動(
原賬面價值×剩余股權比例)
投資收益 【差額,可能在借方】
原確認的其他
綜合收益和資本公積全部轉損益
借:其他綜合收益
資本公積
貸:投資收益
(五)權益法→成本法(非同一控制)
借:長期股權投資 (原賬面價值+新增投資公允價值)
貸: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損益調整/其他綜合收益/其他權益變動
銀行存款等 (為取得新增股權支付對價的公允價值)
(六)成本法→權益法(剩余股權按賬面價值結轉,再按權益法追溯調整)
處置部分股權
借:銀行存款 【處置部分收到價款】
貸: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損益調整/其他綜合收益/其他權益變動
投資收益 【差額,可能在借方】
剩余股權按公允價值計量
借: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 交易性金融資產【剩余股權在喪控日公允價值】
貸: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損益調整/其他綜合收益/其他權益變動(
原賬面價值×剩余股權比例)
投資收益 【差額,可能在借方】
原確認的其他
綜合收益和資本公積全部轉損益
借:其他綜合收益
資本公積
貸:投資收益
(五)權益法→成本法(非同一控制)
借:長期股權投資 (原賬面價值+新增投資公允價值)
貸: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損益調整/其他綜合收益/其他權益變動
銀行存款等 (為取得新增股權支付對價的公允價值)
(六)成本法→權益法(剩余股權按賬面價值結轉,再按權益法追溯調整)
1.處置部分損益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股權投資
投資收益
2.按權益法調整剩余股權的賬面價(假設剩余部分股權
一開始就按權益法核算)
(1) 調整初始投資成本 (初始投資成本<被投資企業可
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原投資時被投資方可
辨認凈資產公允份額-剩余部分投資成本)
貸:留存收益
(2) 被投資企業實現凈利潤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留存收益 (購買日至處置當期期初實現凈利潤
份額)
投資收益 (處置當期期初至處置日實現凈利潤)
(3) 被投資企業宣告發放現金股利
借:留存收益 (購買日至處置當期期初宣告發放)
投資收益 (處置當期期初至處置日宣告發放)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4) 被投資企業其他綜合收益變動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綜合收益
貸:其他綜合收益 (被投資單位其他綜合收益變動
×剩余持股比例)
(5) 被投資企業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第七章 資產減值
一、資產減值的賬務處理
1.資產的可收回金額應當根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
間較高者確定。
2.預計資產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應考慮:預計未來現金流量;資產的使用壽命;折現率。
二、資產組減值
資產組的認定 以能否產生獨立的現金流量作為標準,還要考慮管理層的使用和處置方式
減值測試原理 打包測試,原理同單項資產減值,比較資產組的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
資產組減值損失的分攤
(1)有分攤次序,有分攤限額
(2)先分攤商譽,然后由其他資產按賬面價值比例分攤,因個別資產限額不足分攤的
部分,由剩余資產進行二次分攤
第八章 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
三、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重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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