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高清課程免費試聽>> 章節習題在線測試>>
1、撤銷權有哪些具體的規定:
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2、代位權行使的法律條件:
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推薦:2015年中級會計師考試時間9月12至13日/報名條件
備考熱點:233網校講師解讀2015年中級會計師考試各科復習備考策略
備考輔導:233網校全新推出2015年中級會計師考試全科VIP班!第一年沒有通過的考試科目,第二年可免費重學,報一年,學兩年!立即搶購>>。 報名咨詢熱線:4000-80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