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起來復習中級會計師《經濟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合同的變更和轉讓,以下是相關練習題,供考生們進行自我測試。看書不懂?做題不會?怕考試不通過嗎?【各章考情分析>>點擊試聽】
【單選題】(2015年)甲公司欠乙公司300萬元貨款。后甲公司將部分優良資產分離出去另成立丙公司,甲、丙公司在分立協議中約定,該筆債務由甲、丙公司按3:7的比例分擔,但甲、丙公司未與乙公司達成債務清償協議。債務到期后,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清償300萬元,遭到拒絕。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該筆債務如何清償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主張清償
B.乙公司只能向丙公司主張清償
C.應當由甲、丙公司按連帶責任方式向乙公司清償
D.應當由甲、丙公司按分立協議約定的比例向乙公司清償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合同的轉讓。根據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本題中甲、丙公司未與乙公司達成債務清償協議,所以要承擔連帶債務。
【多選題】根據《合同法》規定,下列情況屬于合同變更的有( )。
A.標的物數量的變更
B.質量標準的提高
C.違約金的增加
D.合同當事人的變更
【答案】ABC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合同變更。合同變更僅指合同內容的變更。合同當事人的變更即主體的變更。合同主體的變更,稱為合同的轉讓。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把握命題規律及答案思路【各章考情分析>>點擊試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