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按照組織形式的不同,可以分為( )。
A、個人獨資企業
B、公司制企業
C、法人企業
D、合伙企業
答案:ABD
解析:企業按照組織形式的不同,可以分為公司制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按照法律地位的區別可以分為法人型企業和非法人型企業。
2、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的原因有( )。
A、投資人決定解散
B、投資人死亡
C、投資人被宣告死亡,繼承人決定放棄繼承
D、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答案:ACD
解析:當投資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無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決定放棄繼承時,個人獨資企業應當解散。
3、個人獨資企業解散時,其財產首先用于清償( )。
A、所欠職工工資
B、所欠社會保險費用
C、所欠稅款
D、其他債務
答案:AB
解析:法律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清償順序為:(1)所欠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2)所欠稅款;(3)其他債務。
4、按照我國合伙企業法的規定,下列人員中,不能成為合伙企業合伙人的有( )。
A、檢察官
B、人民警察
C、企業退休職工
D、法官
答案:ABD
解析:檢察官、人民警察和法官不能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5、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合伙人的( )行為必須經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A、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
B、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C、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部分財產份額
D、合伙人將其個人財產全部用于擔保其個人債務
答案:ABC
解析:合伙企業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1)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2)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3)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7)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的規定,下列人員中,應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有( )。
A、合伙企業全體合伙人
B、合伙企業債務發生后辦理入伙的合伙人
C、合伙企業債務發生后辦理退伙的合伙人
D、合伙企業聘用的經營管理人員
答案:ABC
解析:根據法律規定,合伙企業的全體合伙人(包括新入伙人)、合伙企業債務發生后辦理退伙的合伙人應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