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有關合營企業董事長產生方式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合營企業的董事長即可以由中方擔任,也可以由外方擔任
b、合營企業的董事長必須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擔任
c、合營企業的董事長由合營各方協商確定或者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d、合營企業的董事長由一方擔任的,副董事長必須由他方擔任
【答案】acd
【解析】合營企業的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合營各方協商確定或者由董事會選舉產生,一方擔任董事長的,由他方擔任副董事長。
12、根據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下列文件中,應當經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證和出具證明方為有效的有()。
a、合營各方的出資證明書
b、合營企業的半年度會計報表
c、合營企業融資的項目評估報告
d、合營企業清算的會計報表
【答案】ad
【解析】合營企業的下列文件、證件、報表,應經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證和出具證明方為有效:
(1)合營各方的出資證明書;
(2)合營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
(3)合營企業清算的會計報表。
13、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合營企業董事會職權的有()。
a、任命企業總經理
b、任命企業副總經理
c、任命企業總會計師
d、任命企業總工程師
【答案】abcd
【解析】董事會的職權是按照合營企業章程的規定,討論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包括:企業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方案、收支預算、利潤分配、勞動工資計劃、停業、以及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的任命或者聘請及其職權和待遇。
14、根據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發生的下列事項中,應由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出席會議的董事(或者委員)一致通過的有()。
a、企業章程的修改
b、資產抵押
c、注冊資本的增減
d、企業的合并
【答案】abcd
【解析】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合作企業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或者減少;
(3)合作企業的資產抵押;
(4)合作企業合并、分立和變更組織形式。
15、外國甲公司收購境內乙公司部分資產,并以該資產作為出資與境內丙公司于2000年3月1日成立了一家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甲公司收購乙公司部分資產的價款為120萬美元。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規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價款的下列方式中,不符合規定的有()。
a、甲公司于2000年5月30日向乙公司一次支付120萬美元
b、甲公司于2000年5月30日向乙公司支付60萬美元,2001年2月28日支付60萬美元
c、甲公司于2001年2月28日向乙公司一次支付120萬美元
d、甲公司于2000年8月30日向乙公司支付80萬美元,2001年8月30日支付40萬美元
【答案】bcd
【解析】(1)通過收購國內企業資產設立合營企業的外國投資者,應當自合營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3個月內一次支付全部購買金,因此選項a符合法律規定;
(2)分期繳付出資時總期限不得超過1年,選項b中1年末(2001年2月28日)支付的價款只有50%;
(3)選項c中盡管1年末(2001年2月28日)支付了全部價款,但前6個月支付的價款低于60%;
(4)選項d盡管前6個月支付的價款超過了60%,但總期限超過了1年。
16、根據外商投資企業的有關法律規定,下列關于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下稱合營企業)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下稱合作企業)區別的正確表述有()。
a、合營企業外方投資比例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而合作企業外方投資比例沒有限制
b、合營企業按照出資比例分配收益,而合作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分配收益
c、合營企業必須是依法取得法人資格的企業,而合作企業可以不具備法人資格
d、合營企業在經營期間外方不得先行回收投資,而合作企業在經營期間內外方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先行回收投資
【答案】bcd
【解析】(1)在依法取得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中,外國合作者的投資一般不低于合作企業注冊資本的25%;
(2)在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中,外國合作者的投資比例不受25%的限制,但不是絕對地沒有限制(具體要求由原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確定),因此選項a的說法是錯誤的。
17、根據外資企業法律規定,外資企業下述事項中,必須經審批機關批準的有()。
a、增加注冊資本
b、轉讓注冊資本
c、抵押企業財產
d、出口本企業生產的產品
【答案】abc
【解析】(1)外資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外資企業將其財產或者權益對外抵押、轉讓,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18、根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在破產企業債權人會議上,下列有關債權人表決權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破產企業的所有債權人均享有表決權
b、有財產擔保的債權人在擔保物價款不足以清償其擔保債權時,就其未受清償的債權額在債權人會議上享有表決權
c、債務人的保證人在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后,可以作為債權人享有表決權
d、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有財產擔保的債權人享有表決權
【答案】bcd
【解析】(1)有財產擔保的債權人放棄優先受償權的有表決權;未放棄優先受償權的,無表決權;
(2)無財產擔保的債權人有表決權;
(3)兼有有財產擔保和無財產擔保雙重身份的債權人,其表決權僅限于無財產擔保的部分;
(4)有財產擔保的債權人在擔保物價款不足以清償其擔保債權時,就未受清償的債權部分在債權人會議上享有表決權;
(5)債務人的保證人,在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后,可以作為債權人,享有表決權。
19、根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應當召開債權人會議的情形有()。
a、人民法院認為必要時
b、債權人會議主席認為必要時
c、清算組要求時
d、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1/4以上的債權人要求時
【答案】abcd
【解析】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由人民法院召集并主持,以后的債權人會議在人民法院或者會議主席認為必要時召開,也可以在清算組或者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1/4以上的債權人要求時召開。
20、根據破產法律制度規定,下列事項中,屬于債權人會議職權的有()。
a.討論通過和解協議草案
b.討論決定破產宣告前維持債務人正常生產經營所必需費用的支付
c.對破產企業未履行的合同,決定解除或繼續履行
d.討論通過破產財產的處理方案
【答案】ad
【解析】債權人會議的職權有:(1)審查有關債權的證明材料,確認債權有無財產擔保及數額;
(2)討論通過和解協議;
(3)討論通過破產財產的處理和分配方案。選項b由人民法院行使,選項c由清算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