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綜合題(本類題共1題,共10分)
59、2007年3月1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債務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人民法院于3月10日裁定受理該公司的破產申請,并指定了破產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對該公司的財產進行了清理,有關清理情況如下:
第一,甲公司資產總額為5 600萬元(變現價值)。其中全部廠房變現價值3 200萬元;辦公樓變現價值為650萬元;全部機器設備變現價值820萬元。第二,負債總額為11 000萬元。其中:
(1)流動負債的情況為:應付職工工資180萬元,未交稅金220萬元;以甲公司全部廠房作抵押,向中國工商銀行貸款500萬元;以機器設備作抵押,向中國建設銀行貸款420萬元。
(2)應付賬款640萬元,包括但不限于:
①應付乙公司到期貨款380萬元。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欠款及違約金和賠償金等共計405萬元,乙公司申請強制執行,人民法院對甲公司辦公樓予以查封。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產申請時,此判決尚未執行。
②應付丙公司到期貨款l80萬元,以甲公司機器設備作抵押,已辦理抵押登記。
③應付丁公司尚未到期貨款200萬元。
第三,甲公司的分公司,至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之日止,賬外資金累計余額為90萬元,被分公司的負責人在上一年度末作為獎金予以私分。
第四,甲公司的股東用于出資的房產在出資時作價600萬元,而當時的實際價值僅為520萬元。
第五,甲公司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破產費用為40萬元。
要求:根據以上事實,在不考慮債權利息的情況下,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辦公樓可否用于償還所欠乙公司的貨款?并說明理由。
(2)丙公司的貨款是否屬于破產債權?并說明理由。
(3)對甲分公司私分的財產應如何處置?并說明理由。
(4)甲公司的股東出資不實應如何處理?說明理由。
(5)甲公司的破產財產額是多少?并說明如何分配?
(6)丁公司尚未到期貨款是否屬于破產債權?說明理由。如果是破產債權,丁公司可分配的財產具體數額為多少?并列出計算過程(金額保留至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