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綜合題(本類題共1題,共10分)
56、2006年9月1日,A公司與B企業簽訂加工承攬合同,A公司委托B企業為其加工一批電腦配件,雙方在合同中約定:A公司提供主要材料,8企業提供輔助材料;合同簽訂后,A公司向B企業預付5萬元輔助材料費;8企業于12月10日前向A公司交貨,全部貨物驗收合格后10日內,A公司向B企業支付30萬元加工費。2006年9月2日,A公司向B企業開出5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支付輔助材料費。8企業將該票據背書轉讓給C公司,C公司收到票據后將金額改為50萬元又背書轉讓給D公司。D公司按照規定向銀行提示付款,銀行拒絕支付。銀行的理由是:A公司在銀行的存款已不足以支付票款。
B企業得知A企業銀行存款已不足以支付票款,即對A公司的經營情況進行調查。9月10目,B公司有確切證據證明A公司經營狀況嚴重惡化,遂停止為其生產配件。8企業與A公司交涉,要求A公司在1個月內提供擔保,否則無法繼續履行合同。
2006年11月10日,A公司向B企業提供了相應擔保,8企業恢復加工。ll月30日,A公司由于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不再需要該批配件,于是通知8企業解除合同,由此給8企業造成一定損失。
要求:根據以上材料并結合法律規定,回答以下問題:
(1)銀行拒絕付款是否正確?為什么?
(2)票據金額由5萬元變成50萬元屬于什么行為?如何確定票據當事人的責任?
(3)B企業單方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A公司提供擔保的行為是否合法?為什么?
(4)A公司單方解除合同的行為是否合法?給B企業造成的損失由誰承擔?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