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簡答題(本類題共3小題,每小題6分,共18分。)
56、
2010年10月,甲融資租賃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與乙公司訂立一份融資租賃合 同。該合同約定:甲公司按乙公司要求,從國外購進一套花崗巖生產線設備租賃給乙公 司使用;租賃期限10年,從設備交付時起算;年租金400萬元(每季支付100萬元),? 從設備交付時起算;租期屆滿后,租賃設備歸乙公司所有。
2011年12月,甲公司依約將采購的設備交付給乙公司使用;乙公司依約開始向甲公司 支付租金。
2013年3月,甲公司獲悉:乙公司在融資租賃合同洽談期間所提交的會計報表嚴重不 實;隱瞞了逾期未還銀行巨額貸款的事實;偽造了大量客戶訂單。
2014年5月,乙公司停止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經甲公司多次催告,乙公司一直未支付 租金。
2014年7月,甲公司以乙公司已資不抵債為由,申請人民法院對乙公司進行破產清算。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1)甲公司在乙公司停止支付租金后,可否以乙公司存在欺詐行為為由撤銷融資租賃合 同?.并說明理由。
(2)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融資租賃合同?并說明理由。
(3)如果人民法院受理了乙公司破產的申請,乙公司向甲公司租賃的設備是否屬于破產 財產?并說明理由。
57、
甲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為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2013年的生產經營情況 如下:
(1)外購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支付價款2400萬元,增值稅稅額408萬元,發 票已通過認證;
(2)批發銷售產品25萬件,取得不含增值稅銷售收人6000萬元;
(3)接受捐款收入20萬元;
(4)產品銷售成本共計2000萬元,銷售費用820萬元,財務費用270萬元,管理費用 940萬元,企業當年繳納的消費稅為1800萬元;
(5)6月份因管理不善毀損原材料一批(相關增值稅已經抵扣),賬面成本30萬元,8 月份取得責任人賠款5萬元;該筆業務企業未做賬務處理; (6)向投資者支付股息、紅利10萬元。
假設:甲公司各項期間費用均符合扣除標準,不考慮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計算回答下列問題。
(1)計算甲公司2013年共計應繳納的增值稅;
(2)計算甲公司2013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3)計算甲公司2013年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58、2011年1月,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資設立A有限合伙企業(簡稱A企業),從事 產業投資活動。其中,甲、乙、丙為普通合伙人,丁、戊為有限合伙人。丙負責執行合 伙事務。
2011年2月,丙請丁物色一家會計師事務所,以承辦本企業的審計業務。丁在合伙人會 議上提議聘請自己曾任合伙人的B會計師事務所。對此,丙、戊表示同意,甲、乙則以 丁是有限合伙人、不應參與執行合伙事務為由表示反對。A企業的合伙協議未對聘請會 計師事務所的表決辦法作出約定。
2011年4月,戊又與他人共同設立從事產業投資的C有限合伙企業(簡稱C企業),并 任執行合伙人。后因C企業開始涉足A企業的主要投資領域,甲、乙、丙認為戊違反競 業禁止義務,要求戊從A企業退出。戊以合伙協議并未對此作出約定為由予以拒絕。
2011年5月,戊以其在A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向庚借款200萬元,但未告知A企業的 其他合伙人。2011年12月,因戊投資連續失敗,其個人財產損失殆盡,無力償還所欠 庚的到期借款。經評估,戊在A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價值150萬元。庚因欠A企業50萬 元到期債務,遂自行以該筆債務抵銷戊所欠其借款50萬元,并同時向A企業提出就戊 在A企業中的財產份額行使質權。對于庚的抵銷行為與行使質權之主張,A企業均表 反對。
要求:
根據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 甲、乙反對丁提議B會計師事務所承辦A企業審計業務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說明理由。
(2) 在甲、乙反對,其他合伙人同意的情況下,丁關于聘請B會計師事務所承辦A企業審計業務的提議能否通過?并說明理由。
(3) 甲、乙、丙關于戊違反競業禁止義務的主張是否成立?并說明理由。
(4) 庚能否以其對戊的債權抵銷所欠A企業的債務?并說明理由。
(5) 戊以其在A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向庚出質的行為是否有效?并說明理由。
(6) 庚是否有權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戊在A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