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題(本類題共1題,共12分。)
59、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于2007年發起設立,2012年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注冊資本為1億元人民幣。截至2014年底,A公司資產總額為2億元人民幣。
(一)2014年2月1日,A公司董事長黃某主持與某世界知名企業談-NW合作項目。3月17日,雙方簽訂合作協議。當晚黃某建議其親屬陳某買入本公司股票。3月18日,在A公司召開的年度例會上,黃某宣布了公司與某世界知名企業合作的消息。3月21日,A公司就該重大事項向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并在《中國證券報》上予以公告。此后,A公司股票持續上漲。3月28日,黃某將其持有的A公司股票全部出售,獲50萬元。
(二)2014年4月,A公司為籌集W合作項目資金,向B銀行借款3000萬元,期限為2年。雙方為此簽訂了抵押合同。抵押合同規定:A公司以其擁有的價值3000萬元的生產設備為其借款提供擔保,若A公司到期不能償還借款,該生產設備歸B銀行所有。該抵押未辦理登記。
要求: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合同法》、《擔保法》等有關規定,分析并指出上述(一)、(二)事項中有哪些違法之處,并分別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