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單項選擇題
1. 【答案】 D
【解析】(1)選項ABC:經濟法的淵源包括:憲法、法律、法規、規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司法解釋、國際條約和協定。(2)選項D:判例不是經 濟法的淵源,我國是成文法國家,判例具有參考價值,但其本身不是法律規范而是非規范性法律文件,故法院的已生效同類判決書沒有普遍約束力,不是法律淵源。
2. 【答案】 B
【解析】(1)選項A: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獨立實施的民事行為無效;(2)選項B:重大誤解,是指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 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和數量等的錯誤認識,使行為的后果與自己的真實意思相悖,并造成重大損失的情況。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屬于可撤 銷合同,本題店員將手機的價值看錯,屬于重大誤解;(3)選項CD: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與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最根本的區別在于,期限是必然要到來的事 實,而條件是不確定的,可能會發生,也可能不會發生。選項C,北京奧運會開幕是必然會發生的事實,所以是附期限的法律行為;而選項D,明天會不會下雨是不 確定的,可能會下雨,也可能不會下雨,所以是附條件的法律行為。
3. 【答案】 C
【解析】(1)選項BD:身體受到傷害請求賠償的,適用的是1年的訴訟時效;(2)選項AC:訴訟時效期間應當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4. 【答案】 C
【解析】選項C: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的,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
5. 【答案】 D
【解析】下列人員不得擔任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選項C);(2)直接或者間接持有上市公司 已發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選項A);(3)在直接或者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 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選項D);(4)最近一年內曾經具有前三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5)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提供財 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選項B);(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7)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人員。
6. 【答案】 A
【解析】選項A:個人獨資企業是非法人企業。
7. 【答案】 B
【解析】選項B: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10日內將合伙企業解散的事項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向清算人申報債權。
8. 【答案】 B
【解析】(1)選項A:儲蓄機構必須掛牌公告儲蓄存款利率,不得擅自變動;(2)選項C:定期儲蓄存款在存期內遇到利率調整的,按存單開戶日掛牌公告的相應的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3)選項D:記名式的存單,可以掛失;不記名式的存單,不可以掛失。
9. 【答案】 C
【解析】選項C: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
10. 【答案】 D
【解析】(1)選項AB:投資者之間存在合伙、合作、聯營等其他經濟利益關系的,構成一致行動人,白楊公司和白樺公司同是楊柳合伙企業的有限合伙人,兩者之間存在 合伙關系,屬于一致行動人;(2)選項C: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 的5%但未達到20%的,應當編制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11. 【答案】 B
【解析】選項B:未約定受益順序及受益份額的,由其他受益人平均享有;未約定受益順序但約定受益份額的,由其他受益人按照相應比例享有。
12. 【答案】 A
【解析】票據的變造應依照簽章是在變造之前或之后來承擔責任。如果當事人簽章在變造之前,應按原記載內容負責;如果當事人簽章在變造之后,則應按變造后的記載內容負責;如果無法辨別是在票據被變造之前或之后簽章的,視同在變造之前簽章。
13. 【答案】 D
【解析】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的,“參與決議”(戊未參與,免除責任;己中途離開,免除責任)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董事(甲)可以免除責任。
14. 【答案】 D
【解析】(1)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所以4月7日,李某對張某的回復構成新要約,而非承諾;(2)選項D:張某回復李某表示同意,構成承諾;一般情況下,承諾作出生效后合同即宣告成立。
15. 【答案】 B
【解析】選項ACD: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屬于共同保證;第三人提供物的保證的,債權人既可以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16. 【答案】 B
【解析】(1)選項A抵押擔保的是將來發生的債權,現在尚未發生;(2)選項BC:債權人只能在抵押財產行使最高限度內的抵押權,超出最高限度的部分不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3)選項D:實際發生的債權是連續的,不特定的,即債權人并不規定對方實際發生的債權的次數和數額。
17. 【答案】 C
【解析】(1)選項ACD: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應當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交給買受人,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 受人承擔;自李某將該批貨物交付給承運人后,該批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甲公司承擔。(2)選項B:李某行使的是不安抗辯權,不安抗辯權是指當事人互負債 務,有先后履行順序的,先履行一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另一方喪失償債能力時,在對方沒有履行或者提供擔保之前,有權中止合同履行的權利。
18. 【答案】 D
【解析】選項D:轉委托未經同意的,受托人應當對轉委托的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受托人為維護委托人利益需要轉委托的除外。
19. 【答案】 C
【解析】選項C:鄉、民族鄉、鎮政府應當及時將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本級預算報上一級政府備案。
20. 【答案】 D
【解析】選項D:以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為目的,制定技術標準,限制購買新技術、新設備,或者限制開發新技術、新產品的行為,屬于橫向壟斷協議行為中的不當技術聯合。
21. 【答案】 D
【解析】選項ABC:增值稅稅率為11%。
22. 【答案】 D
【解析】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生產的磚、瓦、石灰(不含粘土實心磚、瓦),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的粘土實心磚、瓦,一律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不得采取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
23. 【答案】 C
【解析】選項C: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稅服務適用免稅規定的,可以放棄免稅,正常繳納增值稅,放棄免稅后,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免稅。
24. 【答案】 D
【解析】選項D: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5. 【答案】 B
【解析】銷售(營業)收入=3000+200=3200(萬元),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1=60×60%=36(萬元),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2=3200×5‰=16(萬元),兩者取其小,所以該企業在稅前可以扣除的業務招待費為16萬元。
26. 【答案】 D
【解析】選項A: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 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選項B: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企業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 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選項C:
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27. 【答案】 D
【解析】國有獨資公司監事會成員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但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28. 【答案】 B
【解析】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委托具有從事證券服務業務資格的資信評級機構進行信用評級。
29. 【答案】 A
【解析】(1)選項B: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2)選項C: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其他兩個以上的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 責任公司、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3)選項D:有限責任公司董事任 期由公司章程規定,每屆任期不得超過3年。
30. 【答案】 C
【解析】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辦理(不論是約定為5:3:1:1,還是約定為平均分配或者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均可);但是,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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