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覽第二批經濟法試卷的考點,會發現三星考點很少,90%都是基礎考點。2021年中級經濟法整體難度都不高,而且偏題、怪題也很少,相信大家在今年都能取得很好的成績。
(ps:以考生反饋的題目整理,后續提供新題會陸續更新......)
題型 | 考點 | 難度 |
單選題 | 承銷期 | ★ |
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情況 | ★ | |
融資租賃合同:租賃物的所有權歸誰 | ★ | |
國有獨資公司:兼職的問題 | ★ | |
預算年度 | ★ | |
什么情況屬于附條件 | ★ | |
支票的絕對記載事項 | ★ | |
預收款,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 ★ | |
保險合同的分類 | ★ | |
要約失效 | ★ | |
有限合伙人是否可以同本企業交易 | ★ | |
沒有約定保證期間,保證時效是多久 | ★ | |
國有資本參股公司:對于監事的任免 | ★ | |
以舊換新增值稅銷售額的計算 | ★ | |
邀請投標的相關知識點 | ★★ | |
商標有效期的起算點 | ★ | |
生產性生物資產折舊的最低年限 | ★ | |
免征企業所得稅的情況 | ★ | |
企業所得稅:準予在稅前扣除的 | ★ | |
實用新型專利的權利保護范圍 | ★ | |
適用于訴訟時效的情形 | ★ | |
回購股份用于員工持股,應當采用怎樣的形式 | ★★ | |
多選題 | 對關聯方借款、擔保需要經過什么批準 | ★★ |
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 | ★ | |
IPO應具備的條件 | ★★ | |
免征企業所得稅的情況 | ★ | |
保險利益 | ★★ | |
什么情況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 | ★ | |
境內銷售服務 | ★★ | |
政府采購合同的相關規定 | ★ | |
格式條件的相關規定 | ★ | |
股東不得用于出資的 | ★ | |
可撤銷民事法律行為 | ★ | |
沖裁裁決的撤銷 | ★ | |
增值稅:哪些是差額計稅 | ★★ | |
判斷題 | 表見代理 | ★★ |
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的責任承擔 | ★ | |
重復保險分攤原則 | ★★ | |
建設工程合同的分包 | ★ | |
非居民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 ★ | |
股東會、董事會的職權 | ★ | |
注冊商標續展的有效期 | ★ | |
免征增值稅的情形 | ★ | |
企業所得稅:工會經費的扣除限額 | ★ | |
簡答題 | 第四章保險法 | ★★★ |
第五章合同法(房屋租賃合同):最常做租賃期限、買賣不破租賃、優先購買權 | ★★★ | |
第七章企業所得稅:主要考到了扣除限額,包括業務招待費的、廣宣費的和捐贈支出 | ★★★ | |
綜合題 | 第二章公司法:包括公司為股東提供擔保、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情形、股權的查閱權、有限責任公司對外轉讓股權、監事辭職的問題(主要監事會成員有沒有低于法定人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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