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參考答案-經濟法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
1.A2.A3.C4.D5.B 6.B7.B8.D 9.C 10.B 11.D 12.B 13.B 14.A15.C 16.C 17.B 18.A
19.C 20.B 21.D 22.A 23.D 24.C 25.B
二、多項選擇題
1.B、C 2.A、B、C 3.A.
C.D 4.A、B、C、D 5.A、B、C
6.A.D 7.A.
B.C、D 8.A.B、C、D 9.A、B、C、D 10.B、C、D
11.A、B、D 12.A、B、C、D 13.A、
B.D 14.A、B、C、D 15.A、B、C、D
三、判斷題
1-5.√ × √ √ × 6- 10.× × √ √ √ 11-15.× × × √ ×
四、計算分析題
1.(1)會計利潤: (820+ 4+ 76)一(470+ 6.30十 2.70+ 59.55+ 40+ 6+ 2)
=313.45(萬元)
(2)納稅調整增加額:超過計稅工資標準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的工資為:80-70=10(萬元);允許扣除的職工工會經費為: 70 × 2%=l.40(萬元);允許扣除的職工福利費為: 70 ×14%=9.80(萬元),超過標準提取的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的福利費為:11.20-9.80=1.40(萬元);允許扣除的職工教育經費為:70×1.5%=1.05(萬元),超過標準提取的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的教育經費為:1.20-1.05=0.15(萬元);各項贊助支出、稅收滯納金不允許稅前扣除,應調增的應納稅所得額為:6+2=8(萬元);納稅調整增加額:10+1.40十0.15+2+6=19.55(萬元);納稅調整減少額:國債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應調減4萬元。
(3)應納所得稅額=(313.45+19.55-4)×33%=463.98(萬元)
2.
(1)境內所得應納所得稅額=(1419- 13)×33%二463.98(萬元)
(2)境外所得應補繳所得稅額=300/(l-25%)×(33%-25%)= 32(萬元)
(3)應納所得稅總額: 463.98+32=495.98(萬元)
五、簡答題
1.合伙企業是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各合伙人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設立合伙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兩個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承擔無限責任者;(2)有書面合伙協議;(3)有各合伙人實際繳付的出資;(4)有合伙企業的名稱;(5)有經營場所和從事合伙經營的必要條件。
2.外國合營者向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以實物投資應符合以下條件:
(1)為合營企業生產所必不可少的;(2)中國不能生產,或雖能生產,但價格過高或者技術性能和供應時間上不能保證需要的;(3)作價不得高于同類機器設備或其他物料當時國際市場價格。
作為外國合營者出資的工業產權或專有技術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能生產中國急需的新產品或出口適銷產品的;(2)能顯著改進現有產品性能、質量,提高生產效率的;(3)能顯著節約原材料、燃料、動力的。
六、綜合題
1.華威公司不應向科華公司的保險經紀服務支付服務費。根據我國有關保險經紀人的法律規定,保險經紀人的中介服務費應由保險公司支付。
2.華威公司的投保房屋受損后,損失額為4000萬元時,可得到3000萬元的保險賠償;損失額為7000萬元時,可得到5250萬元的保險賠償。因為華威公司的投保房屋價值為8000萬元,其保險金額僅為6000萬元,屬于不足額保險,在合同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人只按照保險標的價值與保險金額的比例承擔部分賠償保險責任。
3.華威公司將已出租的房屋出售符合法律規定。根據《經濟合同法》規定,出租方將出租財產的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租賃合同對財產新的所有方繼續有效。據此,康運公司買到出租房屋后,無權解除原所有人已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4.華威公司發生經營虧損后,在股東請求時,應當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召開股東大會的法定事由,是華威公司的未彌補虧握 7000萬元已超過公司注冊資本 2億元的1/3。
5.華威公司向玉環公司出售房屋應繳納的營業稅=9000×5%=450(萬元);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450×7%=31.50(萬元);應繳納的教育費附加為:45O×3%=13.50(萬元);華威公司簽訂房屋銷售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9000×3/10000=2.70(萬元)。
6.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9000-6502.3-450-31.5-13.5-2.7)×30%=600(萬元)
7.華威公司在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過程中,有以下與法律不符的行為:
(1)召開股東大會應提前30日通知股東,華威公司通知股東的時間不足30日;
(2)選舉更換董事長,不屬于股東大會的職權,應由董事會選舉更換董事長;
(3)股東大會不能選舉、更換全部監事,因其中有由公司職工選舉的監事,股東大會只能選舉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
(4)更換聘任公司經理,是董事會的職權,不是股東大會的職權;
(5)公司合并決議應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而不是半數以上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