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級會計師考試時間為9月3日-5日,考試科目為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分三批次進行,中級會計機考在考場中遇到相同考題的可能性極低,但是中級會計考試遵循著“重者恒重”的原則,相同的真題考點也有可能極大概率會在考場遇到哦,考前爭分奪秒,一起考點速記!
一、 承兌的程序。
(1)提示承兌。提示承兌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匯票,并要求付款人承兌付款的行為。因匯票付款日期的形式不同,提示承兌的期限也不一樣。
①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匯票的提示承兌期限。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在匯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上述兩類匯票的提示承兌期限是從出票人出票日起至匯票到期日止。在此期間,持票人應當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否則,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
②見票后定期付款匯票的提示承兌期限。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 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匯票未按照規定期限提示承兌的,持票人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見票后定期付款匯票的付款日期,是以見票日為起算日期來確定的,匯票不經提示承兌,就無法確定見票日,也就無法確定付款日期,持票人便無法行使票據權利,因此,該種匯票屬于必須提示承兌的匯票。
③見票即忖匯票的提示承兌問題。見票即付的匯票元須提示承兌。這種匯票主要包括兩種:一是匯票上明確記載有"見票即付"的匯票·二是匯票上沒有記載付款日期,根據法律規定視為見票即付的匯票。我國的銀行匯票,未記載忖款日期,屬于見票即付的匯票,該匯票元須提示承兌。
(2) 承兌成立。
①承兌時間。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后,付款人應決定是否承兌。《票據法》規定,付款人對向其提示承兌的匯票,應當自收到提示承兌的匯票之日起3 日內承兌或者拒絕承兌。如果忖款人在3 日內不作承兌與否表示的,應視為拒絕承兌,持票人可以請求其作出拒絕承兌證明,向其前于行使追索權。
②接受承兌。付款人收到持票人提示承兌的匯票時,應當向持票人簽發收到匯票的回單。回單是持票人收到付款人向其出具的已收到請求承兌匯票的證明。回單上應當記明匯票提示承兌日期并簽章。
③承兌的格式。付款人承兌匯票的,應當在匯票正面記載"承兌"字樣和承兌日期井簽章;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應當在承兌時記載付款日期。匯票上未記載承兌
日期的,以持票人提示承兌之日起的第3 日,即付款人3 天承兌期的最后一日為承兌日期。
匯票承兌的應記載事項必須記載于匯票的正面,而不能記載于匯票的背面或粘單上。在實務中,承兌的應記載事項一般已全部印在正式的標準格式上,因而只需付款人填寫即可。
④退回已承兌的匯票。忖款人依承兌格式填寫完畢應記載事項后,并不意味著承兌生效,只有在其將己承兌的匯票退回持票人時才產生承兌的效力。付款人承兌匯票,不得附有條件;承兌附有條件的,視同拒絕承兌。
二、承兌的效力。
付款人承兌匯票后,應當承擔到期付款的責任。到期付款的責任是一種絕對責任,具體表現在(1)承兌人于匯票到期日必須向持票人無條件地支付匯票上的金額,否
則其必須承擔延遲付款責任(2) 承兌人必須對匯票上的一切權利人承擔責任,這些權利人包括付款請求權人和追索人(3) 承兌人不得以其與出票人之間的資金關系來
對抗持票人,拒絕支付匯票金額( 4 )承兌人的票據責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而解除。
開啟考點速記>>

加入2022年中級會計考試真題交流群,可以一起討論難點、分享考前心情、互相解答疑難問題,考后也可以分享考場趣事、吐槽考試難度、分享題目對答案。
一路向“薪”,“錢”途甚好!中級會計考完,快來征戰職場,備考快人一步,職場進階一大步!事半功倍的備考效率幫助考生在職場穩步進階!
加薪選擇 | 考試熱度 | 選擇理由 | 如何備考 |
再戰中級會計 | ★★★★★ | 有一定基礎、重合度高、備考簡單、含金量高、月薪預估6000-10000元 | 如何備考 |
轉戰注冊會計師 | ★★★★★ | 國內會計界證書天花板、報考條件低、工作年薪預計15-25萬/年 | 如何備考 |
轉戰經濟師 | ★★★ | 部分科目有重合,雙證通關對于職稱晉升更具優勢 | 如何備考 |
相關推薦:2022中級會計師成績查詢時間|查分入口
從考試的角度來說,跟老師學省時省心,通關比自學高50%以上,所以,購買輔導課程一定是最佳的備考通關方式,專業的師資團隊來總結學習規律和應考技巧,可以節約大量盲目摸索的時間。 0元領課,先來免費試聽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