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計算分析題(本類題共2小題。第1小題12分,第2小題10分,共22分,凡要求計算的項目,除特別說明外,均須列出計算過程,計算結果出現小數的,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住。)
36.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自2009年1月1日起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按照新會計準則要求的方法核算所得稅。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該公司2014年末部分資產和負債項目的情況如下:
(1)2014年4月1日,購入3年期國庫券,實際支付價款為2034萬元,債券面值2000萬元,每年4月1日付息一次,到期還本,票面年利率為5%,實際利率為4%。A公司將其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稅法規定,國庫券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稅。
(2)A公司2014年12月10日因銷售商品給H公司而確認應收賬款100萬元,其相關的收入已包括在應稅利潤中。至2014年12月31日,A公司尚未計提壞賬準備。
(3)2014年,A公司將其所持有的交易性證券以其公允價值120萬元計價,該批交易性證券的成本為122萬元。按照稅法規定,成本在持有期間保持不變。
(4)A公司編制的2014年年末資產負債表中,“其他應付款”項目金額為100萬元,該款項是A公司尚未繳納的滯納金。按照稅法規定,各項稅收的滯納金不得稅前扣除。
(5)假定A公司2014年度實現會計利潤1800萬元,以前年度不存在未彌補的虧損;除上述事項外,A公司當年不存在其他與所得稅計算繳納相關的事項,暫時性差異在可預見的未來很可能轉回,A公司以后年度很可能獲得足夠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
要求:
(1)請分析A公司2014年12月31日上述各項資產和負債的賬面價值和計稅基礎各為多少。
(2)請根據題中信息分析A公司上述事項中,哪些構成暫時性差異?并請具體說明其屬于應納稅暫時性差異還是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以及所得稅的影響。
(3)計算A公司2014年所得稅費用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37.甲公司為上市公司,2013年至2015年對乙公司股票投資有關的資料如下:
(1)2013年5月20日,甲公司以銀行存款522.2萬元(其中包含乙公司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14萬元)從二級市場購入乙公司10萬股普通股股票,另支付相關交易費用1.8萬元。占乙公司10%的表決權股份,甲公司將該股票投資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2)2013年5月27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發放的現金股利14萬元。
(3)2013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收盤價跌至每股30元,甲公司判斷該股票投資已發生減值。
(4)2014年4月26日,乙公司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每股0.1元。并于同年5月1日收到該現金股利。
(5)2014年10月起,乙公司股票價格持續上升;至12月30日,乙公司股票收盤價升至每股65元。
(6)2015年1月8日,甲公司以1000萬元的價格購買乙公司20%的股份,增資后,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采用權益法進行后續計量,2015年1月8日乙公司的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為4 000萬元(假設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原投資在增資日的公允價值為715萬元。
(7)乙公司2015年實現凈利潤600萬元。
(8)2016年8月甲公司以1 250萬元出售對乙公司的投資。
假定甲公司在每年12月31日確認公允價值變動并進行減值測試,不考慮所得稅因素,所有款項均以銀行存款收付。
要求:
(1)根據上述資料,逐筆編制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的會計分錄。
(2)編制2015年金融資產轉權益法核算的相關分錄并按照權益法后續處理該業務。
(3)編制2016年,甲公司出售對乙公司投資的分錄。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科目要求寫出明細科目;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