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中級經濟法》該科所考內容大部分為基礎知識點,難度比較小。加之判斷題改變評分標準,所以今年通過率有所上升。但是這樣的機會不常有,預計明年中級經濟法的難度將有所上升。
今年中級經濟法主觀題(包括簡答題和綜合題)分別考到合伙企業法、票據法、合同法、公司法、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均是老師在課堂上反復強調過的主觀題考點。
2021年的考生請注意,經濟法的主觀題考點每年都是這些,所以把握重點預習即可,無須擔心明年會出其不意。
但是客觀題部分:因為有三套卷,為了減少考點重復率,所以考題不可避免的越考越細,所以考生前期學習需要細致,不可隨便放棄考點。
一、章節重要性及分值預測
章節 | 預計分值(100分) | 重要性(滿星三星) |
第一章總論 | 約8分 | ★ |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 約15分 | ★★★ |
第三章合伙企業法律制度 | 約10分 | ★★ |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 約15分 | ★★★ |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 約15分 | ★★★ |
第六章增值稅法律制度 | 約15分 | ★★★ |
第七章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 | 約15分 | ★★★ |
第八章相關法律制度 | 約7分 | ★ |
二、各大題型答題注意點
題型 | 題目特點 |
單選題 | ①最簡單的題型。 ②可能考到政策規定、也有可能考到稅法的小計算。大部分題目屬于基礎知識,個別題目考得很細。但是總體來說該部分的得分率不該低于80%。 |
多選題 | ②難度較大,因為必須全部選對,否則一分沒有。 ②考查范圍廣,提問可以是“以下說法正確的是/錯誤的是”,選項可以考查不同的四個方面,容易出到細枝末節,失分重災區。 ③前期學習時應該細致,注意易混淆考點的對比總結,后期才能少吃苦。 |
判斷題 | 預計2021年的評分方式會改回去:即選錯倒扣分。所以考生不要賭,只做自己百分百確定對錯的題目。 |
主觀題 | 以案例形式考查。所以經濟法光會背還不夠,還要知道從案例中提煉考點,繼而精準回答:判斷正誤——引述法條——結合案例/指出正確處理方式 【注意】關注題目要求,是否要“說明理由”、計算型題目保留幾位小數,是否需要列出計算步驟等等。切忌想當然。 |
三、各章核心考點
章節 | 核心考點 |
第一章總論 | 法律行為、訴訟時效、審判程序、訴訟管轄、仲裁協議 |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 公司法人財產權;出資制度;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組織機構、公司決議效力、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股份有限公司;董、監、高資格與義務;股東訴訟;股份轉讓;公司解散 |
第三章合伙企業法律制度 | 普通合伙企業財產(合伙人財產份額轉讓、財產份額出質)、普通合伙企業事務執行(合伙事務執行的形式、合伙人在事務執行中的權利和義務、合伙事務執行的決議辦法、合伙企業的損益分配、非合伙人參與經營管理);入伙和退伙;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的特殊規定(有限合伙企業設立、有限合伙企業事務執行、入伙和退伙的特殊規定) |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 股票發行(首次、上市公司配股和增發);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證券法》規定的注冊制程序;證券交易(證券交易的限制、證券上市條件、禁止的交易行為);權益披露、權益披露;信息披露;投資者保護制度;保險法的基本原則;保險合同的變更;重復保險分攤制度;物上代位制度;票據抗辯 |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 要約;效力待定合同;約定不明時合同內容的確定規則;抵押的效力;抵押權的實現;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租賃合同 |
第六章增值稅法律制度 | 征稅范圍(一般規定中尤其是營改增過來的、視同銷售的);稅率;一般銷售方式下的銷售額的確定;特殊銷售方式下的銷售額(折扣、以舊換新、還本銷售方式、以物易物、包裝物押金);采取差額計稅的項目;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
第七章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 | 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的區分;稅率;重視收入的確認時點;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稅前扣除原則和范圍((二)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利息費用、業務招待費、廣宣費、公益性捐贈支出等);不得扣除的項目、固定資產和長期待攤費用的稅務處理 |
第八章相關法律制度 | 預算收支范圍、預算審查和批準、預算執行與調整、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與關聯方交易管理制度、專利權的主體、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及例外、商標注冊的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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