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港澳居民參加考試問題
根據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關于允許港澳居民參加內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復函》([2004]港辦交字第170號),對符合財政部、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0]11號)規定的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八、考試用書
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修訂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2005年度的考試用新的考試大綱。
但2005年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原中級會計實務(一)或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考試的人員,可繼續使用2004年版的中級會計實務(一)或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考試大綱備考。
附件:
1、200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級別、科目、方式和時間
2、200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3、200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填表說明
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0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資格考試級別、科目、方式和時間
一、考試級別
會計專業資格考試分為初級和中級兩個級別。
二、考試科目
初級:①經濟法基礎;②初級會計實務
中級:①財務管理;②經濟法;③中級會計實務;
④中級會計實務(一);⑤中級會計實務(二)
三、考試方式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一次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中級資格考試采取滾動方式進行。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四、考試時間
考試日期 考試科目
初級資格 5月21日 09:00——11:30 經濟法基礎
5月21日 14:00——17:00 初級會計實務
中級資格 5月21日 09:00——11:30 財務管理
5月21日 14:00——16:30 經濟法
5月22日 0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5月22日 09:00——11:30 中級會計實務(一)
5月22日 09:00——11:30 中級會計實務(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