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考考生應根據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首先經單位初審同意并蓋章,交報名點審核后報名。
2、報名時須攜帶證件(均需原件):
⑴、居民身份證;⑵、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
⑷、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張(有鋼印無效,為保證照片掃描的質量建議使用黑白照片);
注:往年考生可憑準考證或成績單報名。
3、報考考生須認真閱讀《報名手冊》,了解報名信息和信息卡的填涂要點;報名表應如實填寫,其內容須與報名信息卡一致;信息卡不能折損,其中信息卡須用2B鉛筆填涂,否則無效。★信息卡填錯者,責任自負。
4、報名時間:2004年10月20日—10月31日;上午8:30——17:00(雙休日照常報名)
二、考試報名條件:
1、基本條件: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認真執行《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考試報名條件:
報考人員須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
1、報考初級資格: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2、報考中級資格:(1)大專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2)本科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3)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兩年;(4)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5)博士學位。
3、對通過全國統考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人員,并具備第1條所列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三、考試科目:
初級(2門):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中級(3門):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
四、考試成績管理: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