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兩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五)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的合計年限,其截止日期為2004年底。
四、收費標準
按照魯價費發[2004]56號文件的有關規定,考務費每人每科46元,其中上繳中央6元,省留16元,市留24元。繳費辦法按魯人發[2003]25號文的規定執行。
五、報名方式
(一)凡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需先領取報名資料(報名信息卡、報名手冊、報名表、雙面膠條等),按要求填涂好《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信息卡》和《2005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1)。報名信息卡上的照片為近期黑白一寸免冠照片,要求照片表面光潔、平整、人像清晰,在粘貼時請注意閱讀信息卡上的粘貼說明。然后由本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并在《2005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上加蓋本單位印章。報名人員持審核后的報名表、報名卡、學歷證書以及必要的資格證書(指經濟、統計、審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所有證件均須為原件)在規定報名期限內到報名點報名。報名實行考生個人報名、單位審核蓋章的方式。
(二)2005年是會計資格考試政策調整后的第一年,各市人事部門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和網站等手段進行廣泛宣傳,將報名點的設立情況、報名時間、報名方式和有關考試政策調整的情況及時地通知廣大考生,盡量避免漏報、補報情況發生。各市要認真把關,嚴格報名條件,確保會計考試報名工作的順利進行。報名時間原則上截止到2004年11月30日。具體報名時間以及資料的領取方法等由各市人事考試中心自行安排。
(三)省直部門、高等院校及中央駐濟單位報名點設在山東財政學院會計學院(綜合樓216房間)。地址為:濟南市舜耕路40號,聯系電話:2911724、8171724,聯系人:李老師、吳老師。具體報名時間安排為:10月15日——25日發放報名資料;10月26日-11月20日受理報名,周六、周日不休息。
(四)由于中級資格考試實行兩年滾動管理,2004年度通過部分中級考試科目的考生,在2005年度考試報名時必須正確填涂2004年度考試的“檔案號”。因檔案號未填或填寫錯誤導致2005年的考試合格成績與2004年的合格成績無法合成的,其后果自負。對已參加2004年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由于丟失準考證而不能正確填涂檔案號的,請與各人事考試主管部門聯系并查詢。
六、信息管理
(一)2005年度考試報名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信息卡”,每張卡配發雙面膠一張,用于粘貼照片。報名信息卡、報名手冊和雙面膠條由各市人事考試中心統一到省人事考試中心領取,每位考生配發一套。《2005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由各市人事考試中心自行印制。
(二)2005年度會計考試報名軟件使用《200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信息管理系統》,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發放。
(三)各市人事考試中心于2004年12月10日前將考試報名基本情況(中級、初級報名人數以及各科報名人數)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2005年1月25日前上報《2005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附件2),2005年3月20日前上報報名數據庫,全省統一編排考場。各市務必按時上報試卷訂單、報名情況等資料和信息。
七、考試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事、財政部門要主動協調配合,部署好本次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認真落實各項考務規定,嚴肅考風考紀。
(二)抓好巡視檢查。各級人事、財政部門要共同做好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名資格審查和巡視檢查工作,進一步完善考試工作監督機制。
(三)落實責任制度。各級人事、財政部門要同省里簽訂考務工作目標責任書,接受省人事廳、財政廳的監督、檢查,確保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二○○四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