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人事局、財政局,市直及駐青有關單位人事處、財務處:
2005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2005年5月21、22日舉行,根據省人事廳、財政廳的部署,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與考試科目銜接
(一)考試科目
2005年度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3個科目;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為: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2個科目。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中級資格考試以2年為一個周期,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
(二)考試科目銜接
為保證中級會計實務考試科目調整的平穩過渡,在2005年度報名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時,應注意實務科目的銜接:
1、在2004年度考試中,已通過中級會計實務(一)科目考試的人員,在2005年度可報名參加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的考試;已通過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考試的人員,在2005年度可報名參加中級會計實務(一)科目的考試;雖已通過中級會計實務(一)或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考試的人員,在2005年度也可報名參加調整后的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
2、2004年度均未通過中級會計實務(一)和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考試的人員,在2005年度報名時須參加調整后的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
3、參加2005年度中級會計實務(一)或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考試的合格成績僅在當年有效。自2006年度起,停止原中級會計實務(一)和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的考試。
4、2005年度首次報名參加中級資格會計實務科目考試的人員,按照調整后的中級會計實務科目報考。
2005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在2005年5月21、22日舉行。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考試科目
初級資格5月21日09:00--11:30經濟法基礎
5月21日14:00--17:00初級會計實務
中級資格5月21日09:00--11:30財務管理
5月21日14:00--16:30經濟法
5月22日09:00--12:00中級會計實務
5月22日09:00--11:30中級會計實務(一)
5月22日09:00--11:30中級會計實務(二)
三、報名條件
仍按修訂后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執行,具體報名條件如下: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