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有_______同志,性別: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參加工作滿_____年, 其中從事專業工作滿_____年。
經查,該同志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無任何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我單位對證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報考人員、我單位人事部門及有關負責人員承擔相關責任。
特此證明。
單位(公章):
經辦人(簽字):_______
經辦人聯系電話:__________
____ 年_____ 月______ 日
注:本證明由報考人員現所在單位出具,須有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