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上海市2018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4號),現將《上海市2018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和報名組織等相關工作。
本通知及相關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link.233.com/12967)查詢和下載。
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
2018年8月2日
上海市2018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一、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本市相關單位工作,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不含上海市臨時居住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報名參加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高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2.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4.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5.獲博士學位。
(四)已評聘非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在崗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五)實行資格考試辦法以前,已評聘擔任中、初級經濟專業職務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或初級資格考試。
以上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8年12月31日。
二、考試批次設置及考試時間安排
2018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面實行電子化機考,考試時間為11月3日、4日,按專業分兩天上下午4個批次實施,分初級和中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設15個專業,各個專業均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兩個科目。具體考試批次設置和考試時間安排見下表:
批次 | 專業 | 考試時間 | 科目 | |
1 | 初級:所有15個專業 中級:農業、房地產、建筑 | 11月3日上午 | 9:00-10:30 | 經濟基礎知識(初級)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1 |
10:30-12:00 |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級) 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 |||
2 | 中級: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人力資源、郵電、旅游 | 11月3日下午 | 15:00-16:30 |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2 |
16:30-18:00 | 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 |||
3 | 中級:商業、金融、保險 | 11月4日上午 | 9:00-10:30 |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3 |
10:30-12:00 | 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 |||
4 | 中級:工商管理、財政稅收 | 11月4日下午 | 15:00-16:30 |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4 |
16:30-18:00 | 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
三、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應試人員均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四、報名相關事宜
(一)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現場審核、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考生完成網上繳費后,方可視為報名成功。考生網上報名時,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相應考區(報名系統中為“地市”選項)。全市設市中心考區(含徐匯、長寧、靜安、普陀、虹口、楊浦和黃浦區)和浦東、寶山、閔行、嘉定、奉賢、松江、金山、青浦、崇明考區,考場一般安排在相應考區考點,如遇報名人數超過該考區限額,將統籌調整安排。關于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及相關要求,請參考報名系統中相關說明。
2017年度在本市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老考生,符合報考條件,且報考級別、專業不變的,憑報名系統歷年檔案信息完成網上報名后,可直接進行網上繳費,無需現場審核。2017年度在外省市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考生、2016年及以前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考生、級別或專業變更的考生、首次報考的新考生均須按要求辦理現場審核。
(二)網上報名時間為2018年8月6日14:00-8月14日16:00,網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link.233.com/28357)或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link.233.com/12967)的“網上報名”欄目。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須及時下載打印并保存報名表。
考生應按要求上傳報名照片(首次注冊的考生必須預先下載并使用報名系統指定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上傳經該工具審核處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方可在報名系統中通過照片審核;經該工具審核處理不通過的,請重新選擇或處理照片直至審核處理通過后再保存和上傳;未使用該工具審核處理而自行上傳的照片,報名系統無法審核通過,考生將無法完成網上報名;已在報名系統注冊過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考生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照片一經上傳確認,不得更換。報名時須正確輸入報考信息,并及時完成點擊“報名信息確認”,同時務必牢記注冊用戶名及登錄密碼。
考生務必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并正確選擇報考級別、專業和考試科目,因報考條件不符或錯誤選報造成無法取得合格證書、歷年或當年成績無效等后果的,責任自負。
(三)現場審核時間為2018年8月11日-8月14日(每天9:00-11:00,13:30-16:00),現場審核(咨詢)點及地址詳見附件。
考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網上報名時選擇一個現場審核(咨詢)點,并在規定的時間前往現場辦理審核手續。審核(咨詢)點僅為現場資格審核地點,并非參加考試地點,與考生選擇的考區無關,選定后不得更改。
現場審核時須對報考條件所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工作年限等進行審核,請考生下載打印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并加蓋公章后,按規定的日期和要求,攜帶報名表、身份證、上海市居住證(非本市戶籍人員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材料到網上報名時選擇的審核(咨詢)點辦理相關手續。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對符合報考條件者收取報名表原件和其他資料復印件。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申請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
考生應對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時所提交的報名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用人單位對考生報考條件和提交的報考信息應認真審核,并對報考意見負責。報名審核后及考試后還將對考生提交的資料進行抽查復核,對提交信息不實、偽造報名資料等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以及考試期間違紀違規的,將按照相關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給予取消考試成績、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庫、向社會公布、將失信情況記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等嚴肅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四)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的人員應于現場審核24小時后,重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本人審核狀態,對審核通過者,可進行網上繳費。如超過48小時未審核,請考生及時聯系審核(咨詢)點確認審核事宜。
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18年8月17日16:00(建議避開每日24:00左右銀行結算時段繳費),逾期視為放棄報名。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繳費平臺支持的,已經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或電子掃碼支付工具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咨詢電話:4001500800。
考生繳費后應再次查詢本人報考信息和繳費狀態(網上繳費信息和銀行卡扣款信息),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報考信息無誤(特別注意報考級別、專業和科目務必準確)、繳費成功,并重新打印報名表備用。由于網絡傳輸速度等不確定因素,繳費確認信息可能會相對滯后,但一般不會超過24小時,請考生不要急于重復支付劃款,同時建議考生不要同時開啟多個繳費頁面進行支付,以免發生錯賬。
(五)報名成功的考生應于2018年10月30日10:00-11月1日16:00在報名網站(link.233.com/28357或link.233.com/12967)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逾期視為放棄考試。考生下載準考證中遇有問題,或發現下載后的準考證報考信息有誤,請及時與本人相應的現場審核(咨詢)點或考試院聯系。
(六)考試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科目40元。考生可于證書發放期間憑準考證或成績單前往領證點領取考試費用收據。
五、考生須知
(一)本次考試采取計算機作答方式進行,考生不得攜帶任何工具參加考試,嚴禁將任何文具和(電子)記錄、存儲、計算、通訊工具及考試相關資料帶入考場座位。
(二)《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科目實行合并組織、分科目連續作答的方式,考生須連續作答所報考專業的兩個科目。每個科目考試時長(最長作答時間)為1.5小時,兩科目總計作答時間為3小時;遲到5分鐘以上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其報考的兩個科目均視作“缺考”處理;每個科目考試可提前15分鐘交卷,兩個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起,經監考人員同意,考生方可提前交卷離場。
(三)考生可提前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link.233.com/28357)電子化考試服務專區-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電子化考試服務專區,通過模擬作答系統熟悉考試作答界面、考場規則及操作指南。
(四)考試用書
201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將在中國人事考試網(link.233.com/28357)上公布,考試用書共出版32種,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rsks.class.com.cn)自行訂購。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身份證件;提供或使用無線電設備等作弊器材;提供或買賣試題、答案;組織或協助組織作弊等均屬犯罪行為,處以拘役、管制、罰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考試違紀違規人員信息和處理意見于考試結束后兩周在考試院網站(link.233.com/12967)“違紀處理”欄目公示。
考試結束后還將采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甄別和認定,對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規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條款追加處理。考生有義務妥善保護好自己的考試試卷和答題信息、不被他人抄襲,若有答卷雷同,雙方均取消考試成績。
七、成績查詢及證書領取
(一)考生可于2019年1月上旬通過報名網站(link.233.com/28357或link.233.com/12967)進行成績查詢。考試成績單不另行發放,考生如有需要,請于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自行下載打印。
(二)領證時間一般為考試合格標準發布后四個月左右,具體領證地點和方式另行通知,請考生屆時關注考試院網站(link.233.com/12967)“領證通知”欄目。
附件:
現場審核(咨詢)點一覽表
代碼 | 審核(咨詢)點及地址 | 咨詢專業 | 咨詢電話 |
1031 | 上海繼續工程教育協會(靜安區梅園路77號上海人才大廈三樓,地鐵1、12、13號線漢中路站2號出口) | 工商管理、人力資源 | 31263858 -205、208 |
1033 | 上海市企業管理進修學院(靜安區共和新路2623號B樓102室) | 工商管理、運輸(公路、水路、鐵路、民航) | 56652022 56651884 |
1034 | 上海市工業經濟管理進修學院(黃浦區西藏南路1406號215室,近西凌家宅路) | 工商管理 | 63459456 63454432 |
1035 | 上海市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嘉定教學點(嘉定區塔城路228號601室,嘉定區委黨校內,近金沙路) | 工商管理 | 59523315 69910220 |
1036 | 華東師范大學開放教育學院(中山北路3663號干訓樓階梯教室,近金沙江路,從金沙江路145號進入校區,地鐵3、4、13號線金沙江路站5號出口) | 工商管理 | 62233388 62238557 |
1037 | 上海商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徐匯區中山西路2271號,近宜山路,地鐵1、3、4、9號線) | 商業、工商管理、旅游、保險、人力資源 | 64682271 54591302 |
1040 | 上海紡織工業職工大學(普陀區長壽路652號,近膠州路,地鐵7、13號線長壽路站1號出口) | 人力資源、金融 | 62776617 62776549 |
1041 | 上海市信產通信服務有限公司培訓中心(虹口區天寶路879號A樓202室) | 郵電 | 65140346 |
1062 | 上海市業余科技學院(黃浦區雁蕩路100號5號樓5205室,近復興公園后門) | 工商管理 | 53824255 53824747 |
1003 | 上海德才教育培訓中心(楊浦區平涼路1500號3號樓216室) | 財政稅收、建筑、房地產、農業 | 65703069 65399268-810 65399268-806 |
1005 | 上海浦東新區職業技術培訓中心(張楊路1996號1樓大廳,近苗圃路,地鐵6號線北洋涇路站3號出口) | 人力資源 | 58603961 58604065 |
備注:以上審核(咨詢)點為現場資格審核地點,并非參加考試地點。考試地點根據考生網上報名時自行選擇的考區(地市)確定并由計算機隨機編排,特殊情況統籌調整安排,具體地點以網上下載打印的準考證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