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北京人社廳通知:2020年高級經濟師考試報名延期開展!
北京2020年高級經濟師考試報名通知已公布,我們從北京人事考試中心獲知,2020年北京高級經濟師考試時間、報名時間、報名條件、報名流程、資格審核安排如下:
關于開展2020年度北京市高級經濟師 (考評結合)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北京市人事局《關于高級經濟師資格試行考評結合有 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發〔2004〕54 號),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 會保障局《關于開展 2020 年度北京市職稱評價工作的通知》(京 人社事業字〔2020〕1 號)精神,現將 2020 年度北京市高級經 濟師(考評結合)考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考人員范圍
(一)與本市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專業技術人才(含港澳臺地區人才、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的外籍人才)。
(二)中央在京單位、在京部隊所屬專業技術人才報考,須經本單位同意并由上級主管單位人事或職稱管理部門出具相應 職稱評價委托函。
(三)公務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
二、報名條件
符合報考人員范圍要求,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申請參加高級經濟師(考評結合)考試:
(一)獲得博士學位,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后,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 2 年。
(二)獲得碩士學位或本科畢業學歷后,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5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3年。
(三)獲得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后,取得非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5年,持有經濟師資格證書,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四)獲得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后,取得非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10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五)獲得碩士學位或本科畢業學歷后,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3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3年,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或獲得專科畢業學歷后,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 5 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 5 年,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省(部)級及以上行業標準、規范的主要起草人;
2.公開出版專業著作,且獨立撰寫 5 萬字以上。
(六)具有大學普通班學歷或獲得專科畢業學歷滿10年, 從事專業工作滿20年,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8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非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8年,持有經濟師資格證書,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3.取得非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10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七)已取得非財經類專業高級資格,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 3 年。
報名條件補充說明見附件 1。
三、考試安排及作答要求
本次考試采用開卷筆答方式,不使用紙質試題本,考生通過統一配發的電子顯示終端閱讀試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編輯存儲功能計算器和相關紙質書籍資料。 考試實行封閉2個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2 小時后方可提前交卷。報考人員應做到誠信參考,若有違反, 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 部令第 31 號)處理。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 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四、報名相關事宜
考試報名按照“非首次報考人員”和“首次報考人員”兩類 人員管理。“非首次報考人員”是指成功報考過2019年度北京市高級經濟師(考評結合)考試的人員,其余視為“首次報考人員”。
(一)非首次報考人員報名流程 非首次報考人員須于2020年2月10日至2月27日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服務頻道(網址:http://link.233.com/22090/ywsite/bjpta/,以下簡稱“人事考試服務頻道”),進入“考試報名”欄目,選擇本項考試,按 照系統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 成功方為報名成功。
(二)首次報考人員報名流程
(三)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于2020年4月14日至4月17日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進入“打 印準考證”欄目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達到合格標準的人員,可在三年有效期內申報北京市高級經 濟師(考評結合)職稱評審。在進行職稱評審申報時,系統將自 動調取有效期內合格成績,不再發放及提交《北京市專業技術資 格(考評結合)考試合格證書》。 對提供虛假信息及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 應資格證書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 效,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 庫,記錄期限為 5 年。
六、收費標準及電子票據領取
(一)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 北京市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09〕1231 號)規定,每人每科收費標準 70 元。
(二)本次考試收費票據采用電子票據,不再開具紙質票據。 電子票據信息將于考試結束 10 個工作日后,以短信形式陸續推 送至考生報名注冊手機(請考生盡量保持報名注冊手機號在此期 間不做變更)。考生可在【財政電子票據】查驗網站自行下載、 打印,具體操作步驟詳見《領取電子票據操作指南》(考生可登 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選擇“服務指南”欄目,點擊“問題 解答”查看“電子票據領取”相關事宜)。
(三)考試結束 30 個工作日后,未收到推送電子票據信息 或收到電子票據信息不全的考生,請將本人姓名、身份證號、手 機號及參加考試名稱相關信息發送至郵箱kszxcw@link.233.com/22090,發送郵件后的 3 個工作日會有工作人員與考生聯系,解 決相關票據問題。
七、社會監督及咨詢電話
(一)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 構無合作關系。
(二)紀檢監察舉報信箱:jjjc@link.233.com/22090
(三)考試咨詢電話:12333。
附件:1.報名條件補充說明 2.現場資格審核注意事項
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
2020年1月19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1 報名條件補充說明
一、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 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
二、“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指經濟師(含國際商務師)、會 計師、審計師、統計師、社會科學系列助理研究員和講授財經類 課程的講師。
三、符合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建立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京人社事業發 〔2019〕87 號)文件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可視為經濟師資格,包括:
四、報名條件(七)中已取得非財經類專業高級資格,從事 經濟工作滿 3年,須從取得資格之后開始計算。
五、申報高級職稱時,所取得的中級職稱須符合當時的報考條件要求方為有效。
六、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 2019年12 月31日。
附件 2 現場資格審核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須本人攜帶《資格審核表》、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 有效身份證明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外國人護照(需要有工作簽注)或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二、無法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查驗核實學歷、學位信息的人員(例如 2001 年及以前畢業、軍隊院校或 黨校畢業等)還須提供學歷和學位證書;可以查驗核實的,免于提供學歷和學位證書。
三、符合報名條件(五)的人員,還須提供獲獎證書、專利證書、專著等。
四、中央在京單位、在京部隊委托評審的人員,還須提供職稱評價委托函。
五、上述證件、證書及證明均須原件。
六、不受理他人代辦現場資格審核事宜。
原文公告內容請進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看:http://link.233.com/22090/ywsite/bjp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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