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233網校整理的中國人事考試網初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模擬作答系統《考場規則》和《應試人員須知》,請廣大初中級經濟師考生知悉!
機考考場規則
一、自考試開始前30分鐘起,應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須與報考時所使用的身份證件一致)進入本科目考試所指定考場,按座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
二、本次考試為電子化考試,須在計算機上作答,應試人員參加考試可攜帶的用品只限于鉛筆。
三、每科目開始5分鐘后,遲到的應試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場。各科目考試時長(最長作答時間)為1.5小時,每科目可提前15分鐘交卷。對于同時報考《經濟基礎知識》科目和《專業知識與實務》科目的應試人員,兩科目考試實行合并組織、分科目連續作答,總計考試時長為3小時,考試結束前30分鐘起,經監考人員同意,應試人員可提前交卷、離場。
四、應試人員須按照考試系統提示的要求進行操作,不得擅自對計算機進行冷、熱啟動,不得關閉電源或作出其他與考試無關的操作。
五、應試人員應按照考試系統的提示登錄系統,須認真閱讀《考場規則》及《操作指南》,并點擊“我已閱讀”按鈕。考試開始后,考試系統將自動進行計時,應試人員作答時間以考試系統計時器顯示的結果為準。
六、應試人員須在考場內保持安靜;獨立進行作答,不得與其他應試人員交流討論,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遇到無法登錄、系統故障等異常情況時可舉手詢問,不得自行處置。因不可抗力或難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試無法正常完成的,應試人員可申請補考。
七、應試人員應自覺接受工作人員的監督和檢查,服從工作人員安排。
八、應試人員交卷后,須確認界面提示“交卷成功”,方可離開考場;若界面提示“交卷失敗”,須及時聯系監考人員。
九、應試人員不得將相關考試信息以任何方式帶出考場,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十、考試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機考應試人員考試須知
一、本考試為電子化考試。
二、考試前30分鐘,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進入指定的考場,對號入座。
三、嚴禁攜帶移動存儲設備、電腦、計算器、電子記事本、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或者與考試相關的資料進入座位。針對部分運算量較大的科目,考場備有草稿紙,應試人員應試時可攜帶的文具只限于鉛筆。
四、考試時間以考試系統計時器為準。《高級經濟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小時,應試人員可提前1小時交卷、離場。初中級考試各科目考試時長為1.5小時,每科目可提前15分鐘交卷。對于同時報考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的應試人員,兩科目考試合并組織、分科目連續作答,總計考試時長為3小時,兩科目合計可提前30分鐘交卷、離場。
五、登錄考試系統后,認真閱讀《考場規則》及《操作指南》。
六、考試過程中,嚴格遵守考場規則。如違反考場規則而影響考試成績者責任自負。
七、不得將相關考試信息以任何方式帶出考場,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八、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有關規定處理。
九、提前在人事考試機構官方網站通過模擬作答系統熟悉考試作答界面。
十、提前一天熟悉準考證上指定的考試地點,確認考前的具體位置和乘車路線。在考試當天請預留足夠的時間并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所在考點,避免影響正常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