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業務素質,符合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經濟專業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凡從事經濟專業工作,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以上學歷,均可報名參加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 高中畢業并取得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0年;
2. 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6年;
3. 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4年;
4. 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2年;
5. 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年;
6. 具備博士學位。
注: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從事經濟專業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年度當年年底。
(三)知識產權專業人員2020年前按照相關規定獲得的知識產權領域初級職稱,可作為報考知識產權專業中級經濟考試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