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中級經濟師考試科目為:公共科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科目《專業知識和實務》,分2天上、下午共4個批次實施。
專業知識和實務設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10個專業類別,考生根據需求任選其一即可。各批次考試安排如下:
批次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題型 | 考試方式 | |
1 | 11月16日上午 | 8:30-10:00 | 經濟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電子化 考試 |
10:40-12:10 | 專業知識和實務 | ||||
2 | 11月16日下午 | 14:00-15:30 | 經濟基礎知識 | ||
16:10-17:40 | 專業知識和實務 | ||||
3 | 11月17日上午 | 8:30-10:00 | 經濟基礎知識 | ||
10:40-12:10 | 專業知識和實務 | ||||
4 | 11月17日下午 | 14:00-15:30 | 經濟基礎知識 | ||
16:10-17:40 | 專業知識和實務 |
注:各級別及專業類別的具體批次和考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對于同時報考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的考生,兩科目考試在同一批次內分2個場次連續組織,間隔時間為40分鐘。
2024年廣東中級經濟師考試成績滾動管理要求
為進一步規范考試成績滾動管理工作,初中級經濟考試在報名中遵循如下規則:
(一)應試人員報名參加考試時,須確定唯一的一個考試級別、一個報考專業,并選擇該級別和專業對應的《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和實務》科目中的一個或全部。
(二)應試人員確定報名參加某個級別和專業的考試后,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應試人員取得證書后,相應級別和專業的成績滾動期結束,應試人員不再具有滾動期內的有效成績。
(三)在一個成績滾動周期內,每名應試人員對應唯一的檔案號。
(四)應試人員報名時,如果有尚在滾動期內的合格成績,成績管理的原則如下:
1.應試人員報考與上一考試年度同一級別、同一專業的考試,舊的檔案號沿用,合格成績的滾動期接續計算;應試人員報名參加不同級別的考試,則之前的合格成績滾動期結束。
2.應試人員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績在滾動期內,可以沿用舊的檔案號報名與該公共科目相同級別、與上一考試年度不同專業的考試,公共科目合格成績的滾動期接續計算。
3.應試人員的專業科目合格成績在滾動期內,如果新報考專業與該成績對應的專業不同,則該成績的滾動期結束,應試人員獲得一個新的檔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