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省內合格資格復審的通知
凡在安順考區參加2015、2016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兩科成績均不低于70分的考生,請提供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復審。
一、審核人員需提供材料:
1、《考試報名表》(需在單位意見欄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2、有效居民身份證(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符合報名條件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最高學歷是中專畢業文憑及以下,報考中級并取得合格者需要同時提供助理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一寸正面免冠證件彩照兩張,所交照片需與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一致;
5、考生提供的資料必須與網上報名填寫內容相符,如有不符將不能辦理資格證。如本人不能前來審核的,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
6、所有提交材料請用A4紙張打印或復印。
二、審核時間:
2017年3月27日—4月12日(工作日內)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三、審核地址:
安順市人事考試指導中心(安順市政府大院綜合大樓301室)
未按規定時間內提供材料進行資格復審,影響合格證書領取及以后資格考試報名,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審核通過的考生領取資格證書的時間網上另行通知。
聯系電話:0851-33281804
注:未及時打印報名表的考生需到市人事考試指導中心領取空白報名表并經單位簽署意見并蓋章后再進行審核。
安順人事考試指導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