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放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通知
各市(地)人社局、省農墾總局人社局,中、省直有關單位人事部門:
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從即日起準備發放,現將有關發證事宜通知如下:
一、發證辦法
1.在省人事考試中心服務大廳報名的考試合格人員,持準考證、身份證,到省人事考試中心服務大廳辦理。地址:哈市香坊區香和街21-1號。發證時間:2018年5月18日至6月12日每天上午,節假日休息。
2.在哈爾濱市考試中心報名的考試合格人員,持準考證、身份證到和興路38號3樓辦理;在牡丹江市考試中心報名的考試合格人員,持準考證、身份證到牡丹江市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科辦理;在其他市(地)省農墾總局報名的考試合格人員,持準考證、身份證到報名所在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具體事宜詳見各地人事考試中心網站(牡丹江考區發證事宜詳見牡丹江市人社局網站)
3.如需他人代領證書,除考生的準考證、身份證外,還需攜帶代領人的身份證。準考證丟失的考生,持身份證也可領取證書;為了提高發證效率,請廣大考生妥善保管準考證并在領取證書時出示。
二、其他事宜
隨證書一同下發的《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須交單位,由單位存入考試合格人員人事檔案。
黑龍江省人事考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