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日至15日在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申請辦理資格證書補發手續的考生,請于2015年6月15日至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以下證件到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一層辦事大廳辦理新證書領取事宜:
1、本人身份證或機動車駕駛證原件;(注:由他人代領的,須持代領人、被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并由本人簽署委托意見書。)
2、資格考試登記表原件(已交到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除外);
注:會計、經濟、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丟失的人員,須攜帶符合當年報考條件的相關學歷證書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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