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公布2009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名單的通知》(豫人考函[2010]1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09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辦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接到文件后,通知本單位合格人員從“鄭州市人事考試網”下載并認真填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一式兩份。
二、2010年5月17日前,合格人員將準考證、《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一式兩份、近期一寸照片3張(其中兩張分別粘貼在登記表相應位置,另一張粘貼在第一張登記表的右上角)交各單位人事部門。
三、各單位務必于2010年5月31日前將《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照片及準考證原件一并交鄭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綜合科。逾期未交者,轉入下季度同類證書一并辦理。
四、具體領證時間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