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府對進出口貿易的干預
政府對進出口貿易進行干預目的主要是為了保護國內產業免受國外競爭者的損害,維持本國的經濟增長和國際收支平衡。
政府對國際貿易的干預包括進口貿易的干預和出口貿易的干預。
1、政府對進口貿易的干預
關稅限制:征收高額進口關稅來現值外國商品進口的一種外貿政策。
非關稅限制——進口配額制、自愿出口限制、歧視性公共采購、技術標準和衛生檢疫標準等。其中:
(1)進口配額:一國在一定時期內,對某些產品的進口數量和金額加以直接限制的措施。
(2)自愿出口限制是指商品出口國在進口國的要求或壓力下,自愿限制某些商品在一定時期內的出口數量或出口金額。
(3)歧視性公共采購是指一國政府根據本國有關法律制度,給予國內的供應商有限獲得政府公共采購訂單的措施,這種政策是對外國供應商的一種歧視。
2.對出口貿易的干預
政府干預出口貿易以刺激出口增加的主要措施是出口補貼:包括直接補貼和間接補貼。間接補貼包括出口退稅、出口信貸等。
總結:
政府對進口貿易的干預 |
政府對出口貿易的干預 | |||
關稅限制 | 出口 補貼 |
直接補貼 | ||
非關稅限制 |
進口配額制 | 間接補貼 |
出口退稅 | |
自愿出口限制 | 出口信貸 | |||
歧視性公共采購 | ||||
技術標準和衛生檢疫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