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項目投資與融資
考試目的
通過本章考試,要求考生在對項目評估的原則和程序、項目評估的內容和方法、項目財務評價的指標體系、項目融資應具備的條件、項目融資組織、項目融資風險充分掌握的基礎上。具有項目盈利能力分析和清償能力分析的能力,并具有在項目融資活動中自覺避免風險的能力。
考試內容
(一)項目投資評估
掌握投資項目評估的程序,投資項目評估的主要內容,投資項目評估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了解項目評估的原則和投資項目評估報告的寫作。
(二)項目的財務評價與比選
掌握項目盈利能力分析和項目清償能力分析的各種指標的含義和計算方法;熟悉項目財務評價的指標體系的構成和熟悉項目比選的方法。
(三)項目融資
掌握公司融資及其特點,項目融資及其特點,特許權經營的概念,風險投資的概念及其特點,項目公司的組織形式;熟悉公司融資時投資與籌資的對應關系,項目融資時投資與籌資的對應關系,項目融資應具備的條件,公司融資與項目融資在資金籌措方面的異同;了解項目融資參與者的構成,項目融資風險的種類。
七、農村集體資產管理
考試目的
通過本章的考試,考查考生對集體資產管理基本知識的掌握程度,考查考生對集體資產管理基本技能的熟悉情況,考查考生對集體資產管理有關問題的了解程度,以提高考生對這方面工作的管理能力和政策水平。
考試內容
(一)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概述
掌握集體資產的概念,集體資產管理的基本特征和對象。一要掌握集體資產的定義;二要掌握集體資產管理的三個基本特征;熟悉集體資產的種類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要妥善處理的四個關系,了解集體資產分類的標準;集體資產管理的基本內容,其中包括集體資產投入、存量經營、收益分配管理和基礎工作建設四項;集體資產管理的基本任務,其中包括維護集體的所有權、合理配置集體資產、保證集體資產保值和增值三項。
(二)農村集體資產的清產核資
掌握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的任務、對象和范圍;熟悉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要達到的目標和工作內容及操作的程序;了解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每個步驟的具體做法和應注意的問題。
(三)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界定與產權登記
掌握集體資產所有權界定的基本概念、方法與要求;熟悉集體資產所有權界定的依據和原則;了解集體資產所有權界定的有關政策和所有權界定的組織實施。
掌握集體資產登記的含義及種類、《產權登記證》的作用、登記的機關和原則;熟悉集體資產登記的范圍和申請、填表、審核、審定、發證的程序;了解集體資產所有權登記的內容和年度檢查的內容。
八、資本運營管理
考試目的
通過本章考試,要求考生在充分認識資本運營的含義、內容、特點的基礎上,對股票和債券、企業購并的動因、企業購并模式及購并程序有較好的掌握,并具有對企業資本運營戰略分析的能力。
考試內容
(一)資本運營及其特征
掌握資本運營的含義,實業資本運營的特點,金融資本運營的特點,無形資產的類型;熟悉資本運營的內容和資本運營的特點。
(二)資本運營戰略分析
掌握產品不同生命周期的企業資本運營策略;熟悉機會一威脅分析與戰略,產品一組合分析與戰略,產品一市場分析與戰略。
(三)債券融資
掌握債券的含義及其特征,債券所載明的內容,債券融資的特征,企業債券的含義,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的概念,場內交易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的概念,并掌握信用債券和擔保債券、固定利率債券和浮動利率債券、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概念;熟悉債券和企業債券的種類劃分;了解企業債券發行應考慮的因素。
(四)股票融資
掌握股票的概念及股票的特征,股票市場的概念,普通股股東享有的權利,優先股的主要特征,股票與債券的區別;熟悉股票市場的種類劃分。
(五)企業兼并與收購
掌握企業兼并與收購的含義,企業購并的種類,企業購并的動因;熟悉橫向并購和縱向并購、杠桿收購與非杠桿收購、吸收合并與新設合并等重要概念以及企業購并的程序。
九、農村集體經濟審計
考試目的
通過本章的考試,檢查考生對審計理論和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基本知識、技能的掌握情況。了解考生掌握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基本理論和實際操作的水平。
考試內容
(一)審計理論和方法
掌握審計的定義、審計的本質和審計的方法,掌握審計發展的三個階段;熟悉審計常用的專門技術方法;了解審計的主體客體、基本工作方式、職能、目標等內容。
(二)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任務和作用
掌握審計和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基本含義;熟悉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性質、作用及主要任務。
(三)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機構與審計人員
掌握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準則;了解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規范。
(四)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內容與組織實施
掌握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內容;熟悉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組織實施的主要內容;了解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范圍。
(五)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結果與處理
掌握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等文書的主要內容;熟悉審計通知書、審計決定、審計復議等報告的撰寫方法;了解審計回訪的程序,審計復議的主要內容,審計檔案的管理和保存等有關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