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級經濟師人力資源章節知識點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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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行政爭議處理
范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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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認為經辦機構未依法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或者注銷手續的 (2)認為經辦機構未按規定審核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 (3)認為經辦機構未按規定記錄社會保險費繳費情況或者拒絕其查詢繳費記錄的 (4)認為經辦機構違法收取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 (5)對經辦機構核定其社會保險待遇標準有異議的 (6)認為經辦機構不依法支付其社會保險待遇或者對經辦機構停止其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7)認為經辦機構未依法為其調整社會保險待遇的 (8)認為經辦機構未依法為其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或者接續手續的 (9)認為經辦機構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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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辦機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分別采用復查和行政復議的方式處理社會保險行政爭議 (2)屬于適用范圍中第(2)、(5)、(6)、(7)項情形之一的.可以直接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先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經辦機構申請復查,對復查決定不服,再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3)申請人與經辦機構之間發生的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的行政案件,申請人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4)經辦機構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告知申請人有權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行政復議申請期限的,行政復議申請期限從申清人知道行政復}義權或者行政復議申請期限之日起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2年 (5)申請人向經辦機構申請復查或者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一般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也可以口頭提出 (6)申請人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經辦機構申請復查的,該經辦機構應指定其內部專門機構負責處理,并應當自接到復查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維持或者改變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復查決定 (7)申請人對經辦機構的復查決定不服,或者經辦機構逾期未作出復查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向直接管理該經辦機構的勞動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
【例7·多選題】根據國家有關處理社會保險行政爭議的規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可以先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經辦機構申請復查,對復查決定不服的,再依法申請行政復議。
A.未依法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或者注銷手續
B.未按規定審核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C.未依法調整其社會保險待遇
D.未依法為其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或者接續手續
E.拒絕其查詢社會保險繳費記錄
【答案】BC
【解析】本題考查社會保險行政爭議處理的內容。選項ABCDE都屬于可以申請行政復議的范圍,但只有選項BC符合題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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