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經濟師考試實行重大改革,修訂印發了新版《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及《考試實施辦法》,其中人社部有關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做了以下解答:
問:已經取消的職業資格,能否對應經濟專業技術資格?
答:按照國家職業資格政策,對于已取消的職業資格,已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繼續有效,仍可作為水平和能力的證明。因此,國家明確取消的職業資格,原有證書對應經濟專業技術資格的,仍可繼續對應,并可作為確立相應層級職稱的依據,作為報名參加高一級考試的條件。
詳情參考>>人社部解答:關于經濟師考試實施辦法及資格規定相關問題
更多經濟師考證問題,大家可進入“中級經濟師考試社區”→點擊“答疑解惑版塊”,在線向學霸君提問,我們將及時進行回復解答。或者你也可以加入經濟師考試QQ群:313457624,與大家一起備考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