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在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可以由依法設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資格的商業銀行以及信托投資公司擔任。( )
172、股票投資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發生少量的變動意味著基金經理一定進行了增倉或減倉操作。( )
173、每個投資管理人員每年接受合規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4小時。( )
174、基金投資收益在扣除由基金承擔的費用后的盈余全部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 )
175、托管人對當日交易進行核算、估值及核對凈值后,制作清算指令,完成T+1日的工作流程。( )
176、"投資者總是選擇過快地賣出有浮盈的股票,而將具有浮虧的股票保留下來"屬于避免"后悔"心理的決策方式。( )
177、評價組合業績時,既要考慮組合收益的高低,也要考慮組合所承擔風險的大小。( )
178、作為證券投資基金的主要當事人之一,基金托管人的職責是資產保管和投資運作監督。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投資、資產清算等工作。( )
179、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包括公司財務制度。( )
180、出讓基金管理公司股權未滿5年的機構,中國證監會不受理其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或受讓基金管理公司股權的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