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
對于按相關法規規定的估值原則不能客觀反映資產公允價值、管理人與托管人共同商定估值方法的情況,報表附注中應披露對該資產估值所采用的具體方法。( )
132、
當對估值原則或程序有異議時,托管銀行有義務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釋。( )
133、
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基金銷售機構,需要以書面方式每年向中國證監會更新報備基本信息。( )
134、
基金管理公司設立分支機構,應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申請材料。( )
135、
套利是指人們不需要追加投資就可獲得收益的買賣行為。( )
136、
基金信息披露監管的原則是以制度形式保證基金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和及時,最終實現最大限度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的監管目標。( )
137、
基金財務報表附注主要是對報表內未提供的或披露不詳盡的內容作進一步的解釋說明。( )
138、
基金財產可以用于向他人提供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
139、
目前,基金年報只能在指定報刊上披露正文、在網站上披露摘要。( )
140、
信奉有效市場理論的機構投資者通常采用增長型證券組合。( )